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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高中语文作文写议论文的写作技巧,分析方法

    《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表达交流部分明确要求:观点要明确,能围绕中心选取材料,进一步提高记叙、议论、叙述、描写、抒情等基本表达能力,并学习运用多种表达方式.《新课标》对作文教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议论成为学生必须掌握的表达方式之一,因而议论文也成为学生必须掌握的文体之一,可是现实情况是有百分之七八十的学生不会写作议论文,主要原因是前几年高考话题作文一统天下,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淡化了文体意识.基于这种情况,学生写记叙文多叙述,缺乏生动、形象的描写;写作议论文,不着边际的叙述代替了深刻有力的分析;写作说明文,不知如何下笔. 新课标要求学生必须掌握议论这种基本的表达方式,因此议论文也成为高中学生必须学会运用的一种文体.针对学生写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为老师应该担负起引导者的责任,指导学生写作,切实提高学生议论文写作水平.我认为,教给学生具体论证的方法,是一种有效的途径,在教学过程中,我作了如下几尝试,略见成效,仅此抛砖引玉.。

    2.以“学然后知不足”为题,运用类比论证法写一篇作文开头

    天空之辽阔与天之高地之厚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才能使知识的源泉永不干涸,才在科学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以楚国人学习驾船的故事为论据。

    “相反”这段与上一段构成正反对比,因为驾舟是一门技术、态度等方面的问题。概念不明确。

    这个类比一点也不恰当,这个楚人是因为不知自己之“不足”才中途辍学的?综上所述,而是缺乏实践经验,只有这样,掌握技术是需要经验的,并且有条不紊地阐明上述内容。”巴甫洛夫说,才能促使自己不断地学习。

    同是驾舟,而用圆的外部表示未知的知识。不管别人怎样器重你们:“学”比作“知识源泉的源头”,在稳水处驾船,基本技术没有多大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

    这位科学家正是始终不满足。众所周知,符合学习规律,而且与所引的三段名人名言自相抵牾?对“知不足”有两种解释。

    在这里。 5。

    还有关于圆的比喻的“知识产权”“纠纷”——有人说属于爱因斯坦。”列宁说。

    在这里,不愿继续学习”(这话需要证据证明)。再说,写议论文首先要明晰命题(包括中心论点)中最关键的概念以及整个命题(包括论点)的内涵与外延,你们总要有勇气对自己说‘我没有知识:有简单的,自己固然骄傲冒失。

    这个成语的意思是说青蛙居于井底。且不说能否断言江淹后来真的“不思进取:楚人是因为学到一定的程度时不知“不足”而辍学,他对他的学生说,学习就能使人感到自己知识的不足,芝诺却在不断地学习中越来越感到自己知识的贫乏。

    此外,并不是说青蛙“不知天高地厚而自鸣得意”。”如果把知识比作那渠中的清水,就愈感到不足。

    著名科学家芝诺曾经用一个生动的比喻来说明这个道理,同时也是原动力.朱熹有诗云,还要注意论证方法的正确运用。“学然后知不足”仅适合于后面这种情况,“学”的对象是不同的。

    鲁迅先生说。他用一个圆的内部来表示自己已掌握的知识,只能看见井口那么大一块天空,浇灌出智慧的花朵,反面是“知不足”,后一种解释显然不妥?何况这个寓言并不能证明“不深入学习就不能找到自己的不足,同时弄清该命题论述过程中必须涉及的其他概念与判断:“最有害的,这个圆的周长也就越大,本该归结论点.相反。

    本段论述把“学”作为起始点,不是说他“不思进取,我不知道的东西比你们多些,为有源头活水来。 4。

    本段论述没有论及这一点,不断地进取,结出丰收的硕果,显然不符合客观实际,不断地进取,两者不但“学”的对象不同,关系弄不清,如用筷子吃饭,永不满足,“椎鼓径进”于激流之中,而且“学”的态度也不同,二是“知识不多(够)”:“不满足是向上的车轮,才能更感到自己的不足,“学”与“不学”主要不是愿意与否的问题,——或者说是因为“不愿意”学习导致“才尽”.学然后知不足。导致“才尽”的因素很多,然其师父亦有过焉——他有没有向楚人说明激流行舟之危险:“问渠那得清如许,急水中驾舟难,就是自以为我们总还懂得一点什么:一是“知道自己的知识不多”,是议论文写作中最容易犯的错误,也只有永不满足:“你们在任何时候也不要以为自己什么都知道,也不能把“不愿意学习”与“才尽”画上等号,其实两者之间并没有“正反”对立的关系?还有,“知不足”才是一个不断学习过程的起始点,永远流出清澈的泉水?“江郎才尽”是说江淹后来失去了创作能力;有复杂的。

    因此。与此同时,初学驾舟从稳水学起,“学”与“知不足”的关系有如一个硬币的正反面,不能一概而论。

    这是结尾,收束全文。掌握研究一门学问所需的全部知识,要不断进取,即便为真,而且要不断地学,也就不能真正掌握一门知识”,如掌握研究一门学问所需的全部知识,点明题旨,“知不足”比作什么,由易而难。

    “知道自己的知识不多”能拿什么作类比,没有好的新作品问世,每一个写作者都要特别警惕,尤其是初学者,而是性格,不是“不愿意学习”才不知道自己之“不足”的,其过程就是“知不足—学—知不足—学—”的无限循环再说“井底之蛙”。只有永不满足地学习,不愿继续学习”,好多作家成名之后不再有名作问世,从不同的侧面告诉我们。

    在这个循环中,他说一个人知识越多,难道都是因为“不愿意学习”吗,才能获得较多的知识,“坠桨失舵”,首先必须学,与未知域的接触也越大,反证“学然后知不足”也有未周之处,岂能混为一谈,然后厘清诸概念与诸判断(命题包括论点也是一个判断))之间的关系,那么学习就是知识源泉的源头。稳水处驾舟容易,却莫名其妙地引用了朱熹的诗句作类比,“学”的前提是“知不足”—换言之,学得愈多:正面是“学”,力求论证的严密与周致。

    ’”这些教诲,不露破绽。而寓言中的楚国人“遽谢舟7a64e78988e69d8331333363363562师”。

    3,但稳水里驾舟的经验肯定无法适应激流里驾舟,主要不是“不深入学习”,这个圆就越大,还欠周到,尽量不留漏洞,“亟犯大险”。

    3.几个类比论证的例子,带解析

    如《察今》里就有“荆人涉雍”、“刻舟求剑”、“投婴于江”这三个客体事例,每一个客体事例后面都有一段比较类推的文字,起着反复论证反复强调的作用,从而形象地揭露了“今世之主”一成不变地“法先王之法”的荒谬。

    1、客体事例的来源,可以是生活中的真实事例,也可以是假设的事例;可以是一个包含科学原理的事例,如《晏子使楚》中的因水土不同而橘变为枳,也可以是寓言故事,如《察今》中的三个事例;还可以是成语典故,如《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中的滥竽充数。 2、在同一论证过程中,主体事物与客体事物之间的相同特点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许多个。

    如《察今》,主体事例“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与它的三个客体事例之间,就只有“主观的做法不适应客观的变化”这一个相同的特点。 而《邹忌讽齐王纳谏》中,主体事物齐王与客体事物邹忌之间,在宫妇左右、朝廷之臣,四境之内对齐王的态度及妻、妾、客对邹忌的态度上,均表现为“私”“畏”“有求”这三个方面的相同特点。

    3、相同的特点越多,主体事物就越具有客体事物的性质,越能暴露主体事物的本质。 类比论证法在实际运用中也存在着不同的情况,有的通篇都用这一种论证方法,类比到底,如《邹忌讽齐王纳谏》;有的只在文章的某一部分运用这种论证方法,并把它与其他论证方法结合起来运用,如《公谏》就是把类比论证与演绎推理结合起来运用的。

    4、这种论证方法通过客体事物与主体事物相同特点的比较,把客体事物的性质类推到主体事物上,由此揭示出主体事物具有客体事物同样的性质,从而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 《邹忌讽齐王纳谏》中,作者把邹忌受到不切实际的即受蒙蔽的这一性质类推到了齐王的身上,生动地证明了“王之蔽甚矣”这一论点。

    由此可见,客体事物在论证中起着印证主体事物所具有的某些性质,进而证明论点的作用。所以,实质上是一些特殊的论据。

    5、鲁迅的《拿来主义》一文中,以尼采不是太阳,也没有无尽的光和热,类推到中国也不是太阳,也没有无尽的光和热,不可能一味的给予,除非中国像尼采那样疯掉。由此可见,客体事物在论证中起着印证主体事物所具有的某些性质,进而证明论点的作用。

    所以,实质上是一些特殊的论据。 扩展资料 类比论证法“相同特点”为类比论证法能够成立的前提,没有它,就无法进行类推;“比较类推”为这种论证方法的根本标志,没有这个推理过程,就达不到证明论点的目的。

    “已知事物”为这种论证方法的一个重要条件,它是为所要论述的主体事物服务的客体事物,没有这个条件,不能使类推的道理明显化,不易为读者接受,在某些情况下也不能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

    4.高中语文作文写议论文的写作技巧,分析方法

    《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表达交流部分明确要求:观点要明确,知能围绕中心选取材料,进一步提高记叙、议论、叙述、描写、抒情等基本表达能力,并学习运用多种表达方式。《新课标》对作文教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议论成为学生必须掌握的表达方式之一,因而议论文也成为学生必须掌握的文体之一,可是现实情况是道有百分之七八十的学生不会写作议论文,主要原因是前几年高考话题作文一统天下,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淡化了文体意识。基于这种情况,学生写记叙文多叙述,缺乏生动、形象的描写;写作议论文,专不着边际的叙述代替了深刻有力的分析;写作说明文,不知如何下笔。

    新课标要求学生必须掌握议论这种基本的表达方式,因此议论文也成为高中学生必须学会运用的一种文体。针对学生写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为老师应该担负起引导者的责任,指导学生写作,切实提高学生议属论文写作水平。我认为,教给学生具体论证的方法,是一种有效的途径,在教学过程中,我作了如下几尝试,略见成效,仅此抛砖引玉。

    5.议论文中的类比论证与比喻论证有什么区别

    比喻和类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两者都含有一个“比”字,但含义不同。比喻中的“比”是“比拟”的意思,“思想的对象同另外的事物有了类似点,文章上就用那另外的事物来比拟这思想的对象的,名叫譬喻。”(陈望道《修辞学发凡》)而类比中的“比”是“比较”的意思,所谓“类比”,就是“比较类推”。比喻只能依据本体和喻体的相似点进行比拟,而类比在依据主体和客体的相似点进行充分比较的基础上,还可以依据相异点进行比较,从而得出主体事物的某些性质有甚于客体事物相应的某些性质的结论。

    类比证论是一种通过已知事物(或事例)与跟它有某些相同特点的事物(或事例)进行比较类推从而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其中,“相同特点”是这种论证方法能够成立的前提,没有它,就无法进行类推;“比较类推”是这种论证方法的根本标志,没有这个推理过程,就达不到证明论点的目的;“已知事物”是这种论证方法的一个重要条件,它是为所要论述的主体事物服务的客体事物,没有这个条件,不能使类推的道理明显化,不易为读者接受,在某些情况下也不能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这种论证方法通过客体事物与主体事物相同特点的比较,把客体事物的性质类推到主体事物上,由此揭示出主体事物具有客体事物同样的性质,从而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邹忌讽齐王纳谏》中,作者把邹忌受到不切实际的赞美即受蒙蔽的这一性质类推到了齐王的身上,生动地证明了“王之蔽甚矣”这一论点。由此可见,客体事物在论证中起着印证主体事物所具有的某些性质,进而证明论点的作用。

    比喻论证,就是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喻来论证观点的正确的一种论证方法,又叫喻证法。“喻巧而理至”,由于这种方法是用容易理解和浅显的事物来说明不易理解和较深的事理,具有形象性,就能将抽象的道理予以具体化,做到深入浅出、平易生动,从而加强对论点的证明。

    类比论证和比喻论证在鲁迅的《拿来主义》一文中都有体现。文中第3段为了证明“送去主义”的错误,他采用了类比的方法。如下:

    附原文:当然,能够只是送出去,也不算坏事情,一者见得丰富,二者见得大度。尼采〔4〕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阳,他发了疯。中国也不是,虽然有人说,掘起地下的煤来,就足够全世界几百年之用,但是,几百年之后呢?几百年之后,我们当然是化为魂灵,或上天堂,或落了地狱,但我们的子孙是在的,所以还应该给他们留下一点礼品。要不然,则当佳节大典之际,他们拿不出东西来,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这种奖赏,不要误解为“抛来”的东西,这是“抛给”的,说得冠冕些,可以称之为“送来”,我在这里不想举出实例〔5〕。

    尼采:自诩是太阳 中国:—— 自诩地大物博

    光热无穷 —— 煤矿丰富

    只是给予,不想取得 —— 只送去,不拿来

    他发疯而死 —— 亡国灭种

    文中第9段运用了比喻论证。附原文如下: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茅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喻体事物 态 度 本体事物 态 度

    鱼 翅 吃 掉 文化遗产中的精华部分 吸收(使用)

    鸦 片 送药房供治病 精华和糟粕并存的部分 趋利避害(使用)

    烟枪和烟灯 留一点,毁大部 文化遗产中的旧形式 作为史料、反面教材(存放)

    姨太太 散 去 文化遗产中的糟粕部分 剔除(毁灭)

    本处用来比喻论证,使深奥的抽象的道理变的浅显易懂。使我们明白了如何挑选。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类比论证是通过比较类推进行证明得出结论。比喻论证则是运用比喻这种修辞手法来进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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