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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约情况及违法犯罪情况说明

    1.合同履约说明情况怎么写

    1、首先合同履约率你们必须是百分百的履约,不然,肯定没戏。

    2、书面证明文件直接证明合同履约是没有的,你们可以从两方面来证明,一是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e5a48de588b6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365656630件,二是提供交接性文件,比如竣工报告等。一前一后代表你们完成合同内容的履约。

    3、评价文件,可以是业主方出的关于对你们完成工程的评价(很多工程都是没有的,你们可以主动去向业主方要),但最好的评价是已完工程评上了“**杯”这类的证书,那么只要把证书复印件附上去可以了。

    合同履约表

    序号 已完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履约情况完成情况 评价 备注

    1 ****工程 **年**月**日 **年**月**日 按合同要求完成 获得“**杯”合同、竣工报告、**证书复印件见附件

    2 ****工程 **年**月**日 **年**月**日 按合同要求完成 获得“优良”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交接单、业主评价复印件见附件

    3* ***工程* *年**月**日 **年**月**日 按合同要求完成 无

    4 * ***工程 **年**月**日 **年**月**日 按合同要求完成

    5 ****工程 **年**月**日 **年**月**日 按合同要求完成

    百分百按合同履约

    **单位(盖章)

    **年**月**日

    2.履约情况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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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同犯罪的几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合同直接相关的犯罪有以下几种:

    一、合同诈骗罪

    第22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贷款诈骗罪

    第19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第167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第406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诈骗罪主观故意如何证明

    ○王 娟 合同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便成了重要的问题。而非法占有的故意是人的一种主观思维活动,他人无法直接获知。

    那么,该如何认定行为人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客观行为来探究行为人主观的故意: 根据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的手段,来判断其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意隐瞒事实真相,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进行虚假宣传,掩盖其主体资格或资信情况,或者使用虚假的单位或者个人信息,那么行为人签订这种合同,目的是骗人财物,通常情况下凭此就可以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根据行为人的实际履行能力来判断其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行为人故意夸大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行为人无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仅以履行部分合同为诱饵等手段,一般可以推定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根据行为人的履约情况来判断其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利用合同行骗者,在取得对方当事人货物、货款、预付款、定金或保证金之后不是用于履行合同,而是用于炒股、还债、挥霍、实施违法犯罪或者逃匿,导致上述款、物不能归还,就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或为了应付对方当事人索取债务,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又与其他人签订合同筹措资金,以后次骗签合同所获得货物、货款、预付款、定金或者保证金归还前次欠款的,这种行为实质上不是一种真实的履行行为,应认定合同诈骗罪。也有行为人故意先部分履行合同,对被害人施以小利,以履行小额合同为诱饵,骗取对方当事人信任,最终达到诈骗数额较大钱物的目的,以迷惑被害人或者企图以此摆脱罪责。

    根据合同资金的流向来判断其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合同资金是否被随意使用和处置,也是判断行为人主观上非法占有故意的重要依据。

    查清合同资金使用去向锁定其使用时间,可以看出行为人主观上非法占有的主动性和迫切性。 根据行为人违约后的表现,来判断其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

    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人,由于他们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根本就不打算履行或者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务,在纠纷发生后。大多采用携财潜逃等方式进行逃避,使对方无法挽回自己的损失。

    因此,从行为人违约后的态度,也可推定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综上所述,在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上,要结合全案的事实、证据,作出具体分析,并相应地考虑行为人的反证,以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5.从一般违法发展到违法犯罪说明了什么

    常常有很多人认为违法就是犯罪,其实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而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刑法》同时还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说明,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

    如某乡镇企业一名职工深夜撬开仓库门盗走数千元物资,事发后被法院判了刑;而另一名职工在修仓库暖气时,乘人不备,盗走了近百元的同一物资,事发后却不认为是犯罪,仅以违法行为处理。这两名职工的行为虽然同属于盗窃,但由于前一职工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且盗窃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犯罪。而后一名职工的行为则属于社会危害性较小,盗窃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综上可见,违法并非犯罪,犯罪行为必然是违法,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而根本的区别就在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情节和程度不同。

    6.怎么防范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合同的履行过程会有许多不能确定的因素,双方可能会对合同进行变更;一方可能会违约;可能会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等。

    出现纠纷时的处理方法:1、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来处理问题,这样有利于我方收集到有利的证据。一旦起了冲突和争执,对方往往采取不合作的态度。

    从而使事情陷入僵局。2、签订还款协议注意事项:在协议中已应当写明对方承认的欠款数额;还款的具体时间;回避双方还有争议的其他事项;约定如果首次还款期满仍不依约还款,则视为全部到期;约定如果对方不依约付款,则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协议还应加盖欠款单位的公章。

    履行风险1、刑事诈骗:近些年来,犯罪分子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案件逐年增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予以注视。刑事诈骗的预防要求业务人员时刻提防,切记勿贪小便宜。

    2、信誉欺诈防范:对方先以良好的信誉履行前期小额合同,骗取信任。在履行后期大额合同时拒付货款。

    特别注意长期合作对象的信誉欺诈:一直有着很好的合作关系,但是近期出现了迟延付款现象,并增加了订货量,此时应引起重视。很可能对方出现严重资金困难、面临破产等情况。

    应尽量到其公司实地考查,不能仅听其一面之辞。3、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向第三人履行风险防范:第三人代债务人向我方履行的情况下,一般的相当于我方多了一个保障,因此应乐于接受。

    但是有的时候,债务人会要求将其债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后其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这时候应充分了解该第三人的履约能力。

    不能草率答应。合作方要求我方向第三人履行时,应取得债权人的书面通知书。

    4、遇到法定条件或者合作方违约可能损害到我方利益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方法来保护我方的权益。(1)中止履行的条件:《合同法》第六十八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对于分批送货分批付款方式,如果对方某批货款没有如期支付时应以充分的重视,如果继续送货,可能会受到更大的损失。当然,是否中止合同的履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2)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本文参考律师在线咨询,如果觉得有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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