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演讲稿
1.法律在我心中演讲稿
法律在我心中
我们知道,法官就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员。依概念理解,法官只是法律适用的机器和工具,而不是所谓的“官”。
从表面上看,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似乎可以以“四不”带过,即裁判不公、久拖不决、执行不力、形象不佳。深层次的原因呢?应是法官没有把法律作为自己的上司。法院的人都清楚,每名法官的头上可谓是“电网”密布,纪律处分、错案追究、工作差错追究,再加上“不准”、“禁令”、“严禁”、“规范”什么的,在这种环境下,大家都在兢兢业业地工作着,也在认认真真地提升着自己的业务知识。
但当一名称职、合格的法官,仅精通法律是不够的,还要学会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真正忠诚于法律。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是公正司法的一个必要的前提和条件,但并不是具备了一定法律知识的法官必然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必然会公正司法,秉公办案。一个法官的执法理念如何,与其具不具备对神圣法律忠诚的品格是息息相关的。
我们多数公民也许还不能从更深的意义上去认识法律的神圣,但作为一名法官,在公正审判、执行每一件个案的同时,必须时刻保持着对法律的信仰与忠诚。法官的作为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财产、自由、安全。对法律忠诚是法官的天职!其作出的判决应是法官的灵魂和良心净化、过滤后对是非曲直的正确评断。社会公众一直将目光聚焦于法官身上这一事实,便说明了司法公正对国家、对公民的重要性。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正,法官之责系于大半。
二十一世纪,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官?需要的是道德(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高尚、业务精通、忠诚于法律的法官。
忠诚于法律的法官,首先应对法律无限敬仰和信仰。信仰法律的人,他的道德一定是高尚的。出于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他对法律一定是充满浓厚兴趣的,这兴趣可促使他勤奋学习,所以他应当是业务精通的。法官可以不是法学家,但他必须是道德家、是操守模范、是奉法先锋。这些,都需要他忠诚于法律。
时下,大家都在忙着对法官的职业道德下定义,我认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应是爱岗敬业、忠诚于法律。其它诸如公平、正义什么的,只是其表象,因司法公正不是一个事实,而是一项任务,是一项给法官的头脑和心灵规定的任务。
对法律忠诚是法官的天职。只有培养出信仰法律、捍卫法律的法官,国家的法律才能根植于人心。只有培养出一大批忠诚于法律的法官,并使之成为法官群体主导力量,公正与效率才能得以实现,才能真正树立起法律的绝对权威,全社会才能形成自觉守法的良好风气。除此,我们别无选择!
2.关于法治的演讲稿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为避免类似文革中决策的失误而给国家带来更大灾难的发生,邓小平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总结了挫折中经验教训,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陆续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提上了党和国家工作的议事日程,党的十五大正式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写入了党章。
厉行法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方式的转变,而不是党领导地位的改变。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
党是我国政治生活的核心。深刻理解党在依法治国具体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对依法治国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意义。
一、法制思想在中国的建立(一)法治思想的起源法治思想最早出现于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一书中,“法治应包含两个重要意义:以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普遍服从的法律本身又应该是良好的法律。”这里亚里士多德强调了实现法治的标志是服从法律,又强调法律也是正义的法律,否则即使有法律的统治,也非实质意义上的法治。
从这个原始的法治概念出发来给法治寻求定义可得:法治是指存在于法律是正义的前提下的一种“法律至上”“法律主治”的社会状态。1700年后的今天,经历了人类史上的数次思想革命,政治领域中的民主观念、人权观念开始为普通人所关注,并逐渐根深蒂固。
保障人权,尊重民主,维护公平,体现文明的观念也不断为大多数文明国家所接受,基于这种变化,亚里士多德所定义的法治思想中的“法律至上”主义在近代有了新的意义。各国政治团体,政党派别更倾向于把法的至上性作为抑制民主被过分滥用的一个有效的武器来保障其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性,因为法制对民主的保障所具有的两面性:一方面保证其不受侵犯,另一方面又防止被人滥用,所以政治家们更关注法治的实施,学者们讨论的热点也集中在“法治”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是其具体内容有哪些。
英国学者戴西认为,法治的标准有三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宪法赋予个人权利与自由,而是个人的权利产生宪法。美国学者富勒也曾提出法治的八项原则,它们是法律的一般性,法律要公布,法不溯及既往,法律要明确,避免法律中的矛盾,法律不应要求不可能实现的事,法律要有稳定性,官方行动要与法律一致。
1959年在印度新德里召开的国际法学家会议专门以法治为议题形成的《德里宣言》把法治归纳为如下四个方面:①立法机关的职能是创造和维持个人尊严得到维护的各项条件。②法治原则不仅要求规范行政权力的滥用,也需要一个有效的政府来维护法律。
但赋予行政机关以委任立法权要有限度,不能取消基本人权。③要求有正当的刑事程序,充分保障被告辩护权,受公开审判全,取消不人道和过度处罚。
④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等。如上学者关于法治标准的论述虽然说法各异,但却都突出了法治最基本的方面:尊重法的权威,保障个人人权的实现,严格依法办事。
这些对我国全面而又有重点地理解法治提供了重要启示。(二)我国对法治思想的认识与接受中国学界对法治思想的讨论明显晚于西方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上溯100多年,我国历经了无数次社会变革,遭致在中国大地上,从未有过一场真正意义上严肃的关于法治的讨论,虽然建国后,出现了短暂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时期,但却最终还是淹没在了混乱的中国政局之中。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个转折,这次大会前后在思想界引发的一场关于中国历史经验教训和现状的深刻反思与总结的讨论,打破了人们思想上的僵局,使法治思想的重生提供了可能。当代中国人开始接受近代法治思想之初就不把它当作纯学理来看待。
而是借鉴各国关于法治近代研究成果把其与政党、国家制度、及其周围环境因素综合起来考虑。我国学者姚建宗在其著书《法治的生态环境》中对法治的生活立场、生存土壤、制度基调、人文情怀;时空领域,法律环境以及法治意义的现实载体多方面作了系统而又形象的阐述,提出了许多新的法治观点。
法学理论界名宿张文显教授对法治意义也从“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的基本认识出发,作了全面而又富有特色的归纳,并提出了法治社会六大基本标志:①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和主要社会关系均应纳入法律轨道,接受法律的治理,而法律是建筑在尊重民主、人权和潜能、保护和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基础上。②凝结着人民公意的宪法和法律高于任何个人、群体和政党的意志,有至上的效力和最高的权威。
③国家一切权利根源于法律且要依法行使。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性别、种族、肤色、语言和信仰等特殊情况而有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差别,非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差别只能与职位相连,而职位对一切人开放。
⑤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合法的或准许的,每个人只要其行为不侵犯别人的自由和公认的公共利益,就有权利按自己的意志活动。⑥公民的权利、自由和利益机会非经正当秩序和充分理由不受剥夺,一切非法侵害(不管使来自于个人或国家)都能得到。
3.法律在我身边400字演讲稿
法律在我身边演讲稿
——法在我身边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这个美丽的一天,也非常感谢大家给我这个上台的机会,谢谢!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身边》。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地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就在我身边。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大声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有一天,我到四中附近的一个商店买东西,看到一个初一模样的学生也在,因为个子比较校过了一会儿,来了几个稍大点儿的学生,看到那个小个子学生,一起围上去。其中一个长头发的男生伸出一只手拍他的肩:“哎,小弟弟,请客吧!”那个学生看了他们一眼,露出害怕又为难的表情,好像有想:“如果我不请,他们一定会打我的,唉,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乖一点吧!他不情愿的掏出钱给他们买了一大堆好吃的,然后那几个大点儿的学生扬长而去。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连续几天,那几个学生都在找那个小个子混吃混喝,把他当作取之不劲用之不竭的钱包。我知道事情发展不妙,就把这事告诉给四中贾校长,最后经过各方努力,那个小个子终于脱离了他们的魔爪。
人们都说法律无情,难道法律真的无情吗?有人说,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某位女老师,在感情方面曾经与一位有妇之夫发生纠葛。某日再碰面时,俩人在街道上发生争执,男方剥掉女方的衣服,当众对其污辱。事发后,女老师多方讨告,却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未曾受理。女老师备受精神压力。最后,女老师想到了刑事诉讼,刑事法庭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和取证,但仍未能拿出充分证据。后法官多次对男方进行教育,法律感化,最后男方当事人同意赔偿一万元。女老师才得以保护。从此看出,法律的终极目标是人性关怀,法外有情亦是法律应有之义。
虽然,法律公正、严明,但青少年的犯罪越来越多。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为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痛心的数据呀!
这样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同样也是笔笔皆是。某校的宿舍墙上挂着“星级文明宿舍”的牌子,然而马某因被诬陷偷东西而被十多名同校学生打残后至死的暴-力事件就发生在这样的屋檐下。16岁的妈妈在洗漱室里生子后,便将其子顺楼抛下。12岁的赵某向一女童索要方便面遭拒绝后,便将她推入水池溺死。高一新生杨某,只因与另一名同学发生口角,就纠集校外两名男子用棒子打伤该同学,而拿出3万多元的医药费。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骂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无数事实说明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类似事件举不胜举,数不胜数。小至抢劫行凶,大到贪污受贿。哥儿们义气,为了给同班同学出口气,放学时与其他班同学大打出手。行凶冒险抢劫,最后断送自己的一生;有的人放学后比武论高低,打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位花季少女,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用自己的青春骗取钱财享乐……可悲的享受主义,拜金主义。社会上的一切污垢、阴暗,在不断侵蚀着稚嫩的心灵,缔造着一件件人生的惨剧。
这些流淌在我们身边血与泪的故事,难道不足以使我们引以为戒吗?就让法律的脉搏在我们的手腕跳动,让法律的血液在我们的心中沸腾,让我们乘着八荣八耻的航船在广阔的人生之海上航行,让遵纪守法的双浆渡我们向知法懂法守法的彼岸远行。
同学们,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遵纪乐,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捍卫者。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再一次感谢大家。谢谢!!!
4.求以“情系司法,做新时期和谐卫士”为主题的演讲稿
我只找到一个成功案例··但是只有一段节选··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
一、立足百姓,树立四个司法工作理念
在工作中,他认真转变观念,重新定位,立足百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方便群众诉讼、审慎合理利用司法资源、追求司法效益最大化四个司法工作理念,以调解为主,依法开展各项审判工作。所办案件的调解率在90%以上。在他的带动下,全法庭调解结案率一年比一年大幅度上升。为把为当事人服务,真正落实到位,他把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作为民事司法活动考核的重要标准和考核办案人员司法能力的主要依据,在审判过程中注重采取调解方式,以此不断提高法庭及全体法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在办案中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司法资源的理念,达到了司法效益的最大化程度。如夏塘镇龙云村雷超飞诉雷秀英相邻关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系同族兄弟,但因纠纷反目成仇,甚至激化到以死相拼的程度,刘子云在审理该案过程中,立足当事人,多次主动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情况,掌握其真实内心想法,并多次到现场办案,邀请村组干部及双方亲友座谈,寻找有效解决途径,通过其全身心努力,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好,恢复兄弟关系。他用实际行动在百姓心中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执法形象。
5."法律在我身边"演讲稿 怎么写
希望你能用上: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 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以支教老师的身份,给大家谈一谈法律方面的问题,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结合有些年来学习法律的一些体会和认识,和大家谈一谈这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法律与生活》——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在我们国家的宪法中规定,1999年宪法修正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因此,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先哲卢俊曾喟叹:"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其实所谓枷锁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隐喻.如果人间没有了法律的规则,将出现两种极端的局面,一者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资源按需分配,届时国家,监狱,军队,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将不复存在,当然法律也因为失去了保障其实行的强制力而逐渐消亡.整个社会进入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个人的情感与道德的约束超越法律,达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种情况有可能世界将混乱一片,人们的基本权利,如生命,财产,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个社会因为规则的缺失而最后崩溃,人类也将随之走向灭亡.较之二者,也许在现阶段看来,第二种状态具有出现的盖然性.由是观之,吾国吾民依然无法摆脱社会规则之清朗.法律是规则和原则统一.法律首先是规则.法律总是表现为一条一条的规则,规则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但是,由于规则本身具有滞后性,有限性等弱点,因而,规则要和原则结合起来,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东西,这样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应该是百科全书.学习法律不仅仅需要学习法律规则方面的知识,而且需要掌握和这些法律规则有关的非常丰富的广博的知识.人的任何知识,任何经验,对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执法都大有裨益.法律是人的行为规则,法律要规范人的行为.我觉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这个"人"是什么 经济学把"人"假定为"经济人",伦理学把"人"假定为"道德人",法律对"人"也有一个假定.我认为,法律对人的假定是"坏人".霍布斯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从坏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从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坏人理论".法律作为人的行为规则,必然要涉及到对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坏人理论"把人性假定为恶,具有重要的意义.正是因为人性恶,是坏人,会做坏事,为了禁止坏人做坏事,让坏人做不成坏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种法律规则.如人会背信弃义,所以要规定诚实信用;会出尔反尔,所以要签订合同;会损人利己,所以要规定损害赔偿;会杀人越货,所以要罚当其罪,等等.从这个角度看,人性恶是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的渊源,有坏人才有法律,从根本上说,法律就是一套对付坏人的规则制度.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针对人性恶,禁止坏人做坏事的各种法律规则,如背信弃义,会遭到"上帝"的惩罚;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损人利己,要损害赔偿;杀人越货,会罚当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们就不背信弃义,不违反合同,不损人利己,不杀人越货了,结果人们弃恶从善,坏人变好人.可见,法律是克服人性恶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为有了法律,人们才成为好人.如果法律把人性假定为善,把人看作好人,不会背信弃义,那还讲什么诚实信用;不会出尔反尔,那就用不着签订合同了;不会损人利己,那就谈不上损害赔偿;不会杀人越货,那还规定刑法干什么 等等,一句话,如果人是好人,就不需要法律规则了.好人虽然也会有矛盾纠纷,但只是小打小闹,严重不到法律上来,好人不需要法律,法律是对好人的不敬.从这个角度看,人性善的假定,好人理论,往往会导致法律虚无主义.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假定人性善,好人不会做坏事,用不着法律规则,法律也没有规定,因而人们背信弃义,不受"上帝"惩罚;违反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损人利己,不损害赔偿;杀人越货,不罚当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们何不背信弃义,违反合同,损人利己,杀人越货呢 结果人们弃善从恶,好人变坏人,这正是所谓的"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如果没有法律,每个人都可能是坏人.小到个人私事,实践"坏人理论"还是"好人理论"大有不同.如果相信人性恶,有坏人,会做坏事,因而提高警惕,谨防坏人,就不会上当受骗,就不会有那么多问题了.相反,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问题都是因为信以为人性善,误以为是好人,好人没事,轻信于人,放松警惕,结果上当受骗.所以在人们的日常交往中,要区分善恶,识别好坏,"先小人后君子"而不是"先君子后小人",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这是生活的态度,也是法律的态度.善良的人们往往缺乏法。
6.人民法官为人民心演讲稿
人民法官为人民心这个命题本身就是错误的。
法官不可能是人民的法官,也不可能为了人民断案。试想原被告两个人民来打官司,如果是人民的法官,就要令人民都满意,令人民之诉求都被满足,可是官司有输有赢没有绝对的握手言和,你如何使两造都满意?如何使败诉之人民乘兴而归,心头痛快?又有刑诉之被告被有罪推定(这当然是不对的),则显已被扫出人民之行列,你站在人民一边, 则人民检察官不战而胜,如何保障公平?如何保障被告(曾经也是一名人民)应有之权利?法官真正的姿态是消极中立的,眼中不应该有政治意味过重的人民二字,只有法律才是他的唯一,而法律,是公民的法律。
7.求演讲稿 志在法警岗位建功立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我竞争的岗位是法警大队队长职位。我生于XXX年,XXX年参军入伍,XXX年入党,在部队曾任排长、连长、营长职务,1995年底转业到法院工作,1999年5月至2002年4月,先后在XXX法庭和执行庭任副庭长,今年5月负责法警队工作,学历大专。
近几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全院干警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较好的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使自己在思想政治、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等方面,有了较大提高,在所承办的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中,均无错案和执法过错案。负责法警队期间,通过全队干警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及时有力的保障了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比较圆满的完成了押解、看管人犯、值庭、执行死刑以及协助执行、送达等项任务,杜绝了一切事故,维护了法庭秩序和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近几年年终考核均为“称职”,去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中的一个警种,是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管理的一支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肩负着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特定的司法任务,对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和法律的尊严,为人民法院完成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使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竞争法警队队长这个职位,我认为我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组织指挥能力。首先,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法制观念,能够自觉遵守职业纪律;其次,能够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审判工作中的各种法律文书的性质、意义、作用,能够掌握基本的法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再次,有一定的军事素质、带兵经验和组织指挥能力,有较强健的体魄,能掌握擒拿、格斗、射击、驾驶等基本技巧。如果我能竞争上这一职位,我将同全队同志一起,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两个素质,逐渐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业务训练,通过训练,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增强法警工作效率,改善法警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法警队伍规范化程度,“向训练要警力,向训练要效率,向训练要质量”,不断充实司法警察的业务知识量,扩大司法警察的业务知识面,改善司法警察的业务知识结构,增强司法警察的业务技能,提高司法警察人员的执法水平。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圆满完成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死刑、送达、协助参与执行、警卫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坚决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警队伍。如果竞争不成,找出差距,克服不足,当好普通一兵。希望大家支持,谢谢。
8.司法行政干警如何做好本职工作演讲稿
我认为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
司法所面向群众,贴近基层,工作琐碎繁杂,必须具备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才能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近年来,乐平镇改革发展不断加快,随之引发的矛盾日益复杂、繁琐,为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必须本着维护团结稳定的大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才能真正把工作做好,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 二、扎实过硬的基本功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没有一身扎实的基本功是很难胜任的,必须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时间进行学习。
只有基本功扎实过硬了,才能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游刃有余,才能推动乐平的司法行政工作。 除了以上两个条件,我认为搞好领导、同事关系也是必须的,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尊重领导。
任何人都需要得到尊重,领导更需要得到尊重,因为它是一种权威,是一种高级需求。2、服从指挥。
服从指挥对个人来讲意味着组织纪律性,对团队来讲意味着战斗力,对领导来讲意味着执行力。3、一切从善良的愿望出发。
有些人在工作中伶牙俐齿,四处讥讽,经常会耍点小聪明,一句话常常使人下不了台,久而久之,人人敬而远之,领导也头痛不已,与人为善,一言一行,一切从善良的愿望出发,是为人处事的根本。 4、遵守工作规则。
每个岗位都有自己的规矩,来到这个岗位,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角色和岗位,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不要犯大忌。5、相信自己,也相信别人。
这是一句重要的话,它会让你有自信,坚持面对一切艰难困苦,这样路会越走越宽。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围绕县局、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目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干警,我将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勤于思考,大胆创新,积极创造条件;向其他同志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业务学习,加强自身修养,为做好本职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此次学习培训虽然时间不长,但内容丰富,学到很多东西,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受,收获颇丰,我将认真学习领会,并把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9.急
大家好!我是XXX,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志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