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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工保障金申请书范文

    农民工如果失业了,失业保证金应该怎么样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爱问

    您好,失业保险金申领,如符合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料:1、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3、户口复印件;4、劳动合同复印件。

    社会保险保障程度很低,建议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以下推荐一些综合保险给您参考:“太平福寿”意外伤害保险太平人寿是一款保障全面的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额度均衡,非常适合作为社保补充进行购买。

    1、普通意外保险金1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2万元;2、飞机意外保险金50万元,火车轮船保险金20万元,客运汽车保险金15万元;。

    请问农民失业了,怎样申请社会保障?申请书怎么写?有没有范例或例

    农民不存在失业啊。有土地就不存在失业。除非你的地也被征用,成为失地农民。政府有专门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各地的做法不一样,也不是所有地方政府都有对失地农民的社保。

    比如无锡,你若是失地农民,你所在村的村委就会统计全村有多少人是失地农民,他们会负责的。

    还有你问怎样申请社会保障?申请书怎么写?有没有范例或例文?

    首先社会保障不是申请就有的。社会保障讲究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你只有缴纳了社会保险金,你才能够享受社会保险。如果是城市居民,他在职时缴纳了失业保险金,那么根据缴纳失业保险金时间的长短,能够享受的最长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也有区别。

    去劳动局讨要农民工工资 申请书怎么写

    去劳动局讨要农民工工资申请书只需要如实写清楚拖欠多少工资,从什么时候开始拖欠工资,为哪位雇主干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第二、第三款:

    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第十一条第六款:

    是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关于农民工讨薪的方法:

    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被告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农民工索要工资要具有法律依据,换句话说,农民工必须搜集在该公司或工地干活的证据、公司或工地没有发工资的证据等。如果没有证据则很可能面临败诉的法律后果,有了充足的证据,当事人的主张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4、也可以请电视台等媒体给予帮助。目前很多电视台都设有热线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及帮助群众调解各种纠纷。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إ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

    二、第十三条已存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施工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إ 三、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数额超过专户存储工资保证金数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并会同建设、公安等行政部门强制企业补足差额部分。

    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工资保证金。 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由建设单位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

    具体交纳比例根据工程合同价款的不同也有所不同,主要有2%、3%、4%、5%这四种。 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

    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扩展资料 拖欠解决 十四、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十五、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六、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七、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十八、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对事实清楚、不及时裁决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工资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决;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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