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志申请书范文
怎样申请绿色食品标志
怎样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权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出于自愿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者,均可成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
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并连同生产操作规程、企业标准、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及省级以上质量监测部门出具的当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一并报所在省(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
3.由各省(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派专人赴申报企业及其原料产地调查,核实其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写出正式报告。 4.由各省(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确定省内一家较权威的环境监测单位(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委托其对申请企业进行农业环境质量评价。
5.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由各省(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初审后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6.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通知申请材料合格的企业,接受指定的绿色食品监测中心对其产品进行质量、卫生检测,同时,企业须按《绿色食品标志标准设计手册》耍求,将带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方案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7.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申请企业及产品进行终审后,与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生产企业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然后向企业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向社会发布通告。 8.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在此期间,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检,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 期满后若欲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半年办理重新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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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 搜
l、《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的填写
"申请单位全称"耍与申报单位公章上的全称一致.
"产品名称"一栏,必须填写申报产品的商品名,系列产品不可作为一个产品申报,如不能以"茶叶"、"水果"等集合名称中报。产品名称须采用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名称必须反映食品本身固有的特性、性质、特征。一栏内不可多个产品混填,如一栏内不允许填写"小麦、大米"。
"产品特点简介"主要填写产品的营养特征、无污染特征及区别同类普通产品的不同点.
"原料生产环境简介"主要填写初级产品或加工产品原料生长环境土壤、大气及水等环境因子的污染情况及气候特征,产地历史上使用垃圾及农药、肥料的情况,产地周围工业污染情况及产地的生物多样性等。 2、《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的填写
(l)、"表-生产企业概况"的填写
"原料供应单位情况"项主要填写申报企业与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与原料生产基地或供应单位间的关系,常见的形式有:申报企业本身就是生产单位,如农场、果园等,属于此种情况的在"原料供应形式"一栏中填写"自给";申报企业属技术推广或经营单位,但有固定的生产基地,如某某乡技术推广站、某某县果品公司,属此种情况的在"原料供应形式"一栏填写"协议供应形式",并附报协议复印件;申报企业购买绿色食品原料.属此种情况的在"原料供应形式"一栏填写"协议供应形式",并附报协议复印件;申报企业购买绿色食品原料,属此种情况的在"原料供应形式"一栏填写"合同供应形式",并附报合同原件,发票复印件。
(2)、对填写"表二农药与肥料使用情况"的几点要求
a、必须由种植单位或当地技术推广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填写、签字,并加盖种植单位或技术推广单位公章。
b、"主要病虫害"一栏填写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当年发生的病、虫、草害。 C、"农药、肥料使用情况"栏填写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生产中当年农药、肥料的使用情况。
d、每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如有笔误,实行机改,并加盖红章),否则,一律视为不合格材料。如生产中不使用农药、肥料,在"农药、肥料使用植况"栏应填写未使用的理由,如使用的农药系非常规农药,需附报产品标签说明书。
e、对大田作物,农药"每次用量"单位用g(mg)/亩或1(m1)/亩,不得用稀释倍数;对果树、茶叫类,可以用稀释倍数表示,如4000倍。
f、一张表只允许填写一种产品或产品原料的农药、肥料使用情况,不得多个产品或产品原料混填。
(3)对填写"表三畜(禽、水)产品饲养(养殖)情况表"的要求
a、必须由饲养(养殖)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填写、签字,并加盖饲养(养殖)单位公章。
b、"饲养(养殖)规模"要求填写多少只、尾、条等个体单位。
c、"饲料构成情况"栏"饲料成分"要求将饲料的全部成分具体列出。不得用"其它"等含糊字样。如生长期各阶段的饲料成分有所区别的,应分别填写。"比例"应填写百分数。不得填写具体的量化数。"来源"应详细填写,不可填写"来自基地"或"来自外地"或"外购"等不明确的术语。
d、每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如有笔误,实行杠改,并加盖红章),否则,一律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使用药剂,应说明理由,如使用非常规药剂,需附报产品标签生命书。e、"药剂使用情况"栏"使用量"应填写平均每只(条、尾)所使用的药剂量(支、ml)来源: 采编中心
申请绿色食品标志
具体条例很简单,因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是要收费的,每个单品每年2400元,所以,只要你愿意申报,就能成功。
至于材料嘛,每个省都有个绿色食品办公室,均设于农业厅内,(少数市农业局有绿办)。http://www.greenfood.org.cn/sites/MainSite/,这是国家绿办的网站,上面有相关申报表格下载。
基本流程是,先向市(省)绿办申报资料,他们会派人来采集水样,土样,及生产的样品,再报国家绿办审批。当然是要交检定费的,同一类产品不妨多报几个,这样检定费就会便宜很多。
如果硬是业务需要,你才去弄这东东,否则,每年的费用,还有每年的相关检查,都是个很麻烦的事情,加上中国目前的诚信体系没有建立,消费者不认这个东东。我06年搞的,现在过期了,又要马上续展,手续也烦琐,还有不小心在另外的包装上印上了这个鬼标志,人家还要来查处,烦不胜烦。
呵呵,。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怎么填?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填写要求1、产品名称应使用商品名,不可一类产品(如蔬菜、水果、茶叶)作为一个申报名称,要坚持“一品一号”的原则。
2、“表一原料供应形式”栏填写申报企业与生产基地或原料供应单位间关系,大致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A、申报企业本身是生产单位,如农场、果园等,填写“自给”; B、申报企业有固定基地,基地负责生产,填写“公司+基地“协议供应形式”,并附协议书复印件;3、“表二农药与肥料使用情况”填写要求 A、“主要病虫害”一栏填写当年发生的病、虫、草害; B、“农药、肥料使用情况”栏填写当年使用情况;4、“表三畜(禽、水)产品饲养(养殖)情况”填写要求 A、“饲养规模”填写“头”“尾”“只”等单位; B、“饲料构成情况”栏“饲料成分”应将全部比例列出,不得用“其它”含糊字样;“比例”填写百分数(%);5、“表四加工产品生产情况”填写 A、执行标准,包括国标、行标、企标等; B、“原料基本情况”栏“名称”项全部列出。
如何申请绿色食品标志?
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规定,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成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
申请程序如下:①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及有关资料。②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连同“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及省级以上质量监测部门出具的当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一并报所在省(自治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
④由省(自治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确定省内一家较权威的环境监测单位(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委托其对申请企业进行农业环境质量评价。⑤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由各省(自治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初审后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⑥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通知申请材料合格的企业,接受指定的绿色食品监测中心对其产品进行质量、卫生检测,同时,企业须按《绿色食品标志标准设计手册》要求,将带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方案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⑦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申请企业及产品进行终审后,与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生产企业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然后向企业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向社会发布通知。
如何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申报绿色食品标志流程方法 1、、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绿色食品管理部门。
2、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 3、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
怎样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企业如需在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按以下程序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向所在省绿办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二)各省绿办将依据企业的申请,委派至少两名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赴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者,将委托定点的环境监督部门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环境进行监测。
(三)省绿办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监测和现状评价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四)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者,由省绿办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由定点的食品检测机构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进行检测。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五)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检测的产品进行终审。 (六)终审合格者的企业与由中国绿色食品展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合同。
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八)申报企业对环境监测结果和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仲裁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