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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知道地契要怎么写啊 最好有范文

    地契 dìqì [title deed for land;owning contract] 买卖土地的双方所立的契约 典押、买卖土地时双方订立的法律文据。

    其中载明土地数量、坐落地点、四至边界、价钱以及典、买条件等,由当事人双方和见证人签字盖章。是转让土地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地契由卖方书立,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坐落、四至,地价,出让条件,当事人双方、亲属、四邻、中人及官牙等签字盖章。未向官府纳税前的地契称为“白契”,经官府验契并纳税后称为“红契”。

    只有“红契”具有法律效力。地契由买方保存,作为土地所有权凭证,可以凭它作抵押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国家土地征用条例公布前(1953年11月前)土地允许买卖,在买卖土地时仍需书写地契。 地契作为见证我国土地权属变更的重要历史资料,真实地反映了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权属变更及对土地的管理制度,甚至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最为轻盈单薄的纸,承载了中国最为深刻厚重的历史。

    地契分为白契和红契两种。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叫做草契或白契。

    立契后,经官府验证并纳税,由官府为其办理过户过税的手续之后在白契上粘贴由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契尾,铃盖县州府衙的官方大印,规正三寸许,方制,篆体,红色赫然,便成了官契,或者也叫做红契。

    光绪年间和民国时期的地契文书大约值多少钱

    枞阳在线消息 地契是典押、买卖土地时双方订立的契约。随着时间的推移,地契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大量的地契也在民间流失,偶被一些收藏爱好者发现而珍藏。枞阳县项铺镇村民吴泽敏,就收藏了108件清朝和民国时期的地契文书。这些地契文书大小格式不一,内容多样,时间跨度长达4个世纪,最早的一张距今已有353年。

    现年48岁的吴泽敏是当地的一位乡村医生,也是一位收藏爱好者。5月14日上午,在吴泽敏的家中,记者见到了这些珍贵的地契文书。这些地契文书的纸质多为宣纸,只有少数为麻纸和竹纸,除几张略有损坏外,绝大部分保存完好。纸张色泽已略显暗淡,且散发出些许的霉味。吴泽敏小心地将地契一张张打开,逐一铺在桌面上。记者细数了一下,带官印的红契有8张,其余为白契。最早的一张是竹纸,为白契,立约时间为康熙二年(1663年),最晚的为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这些契约上面朝代、年号、日期、中人、执笔人和画押人一应俱全,内容涉及当时村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卖契为例,有卖宅基地、卖坟山、卖房屋、卖林木、卖田亩等。地契多为楷书誊写,字迹工整遒劲,且多有买卖细节描述,界线标注清楚到位。画押也各式各样,既有签上姓名,也有画上小鸟、乌龟等图形。其中红契中,“桐城县”、“江南安徽布政使司”等朱红大印尚能清楚地辨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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