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起诉书范文
赡养费起诉书怎么写
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儿女不孝不给生活费,怎么办?无奈将子女告上法庭,可是老人赡养费起诉书怎么写?老人赡养费怎么确定?要打好赡养费官司,首先要写一份赡养老人起诉书,那么有没有赡养费起诉书范本可供参考? 一、赡养费起诉书怎么写? 赡养费起诉书范本 原告:XX,女男,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XX市人,现住XX。 被告:XX,女男,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XX市人,现住XX。
联系电话:XX。 案由:赡养费纠纷 诉讼请求 1、XXXXXXX。
2、XXXXXXX。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详细客观的说明事情的经过,说明赡养人的具体情况,说明被赡养人的具体情况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二条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以上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且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故被告应当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被告不赡养父母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原告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诉请。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一份赡养费起诉书的范本,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书写,在写明“诉讼请求”之后,着重注意书写“事实与理由”部分,这一部分在书写时要围绕着诉讼目的来阐述。
赡养老人起诉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是打好官司、打赢官司的基础,所以一定要认真对待。 二、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三、赡养费给付内容的说明分析: 对(一)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如M*20%)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
对(二)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对(三)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 对前述(四)、(五)、(六)项赡养内容亦应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当然无论是赡养费的给付内容还是其计算标准都是相对而言,并非绝对。
在 确定赡养费给付内容及计算标准时既要考虑权利人需求的必要性也要考虑义务人承受力的可能性,在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前提下,综合平衡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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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起诉书(状) 原告:XXX 法定代理人:XXX 被告: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拖欠的抚养费XXX元,并一次性支剩余 年的抚养费,共计XXX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和XXX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原告在XXXX年XX月XX日出生,被告和XXX因感情不和于XXXX年XX月XX日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原告由XXX扶养,被告每个月向XXX支付原告的抚养费360元,在遇到重大花费时由被告和XXX各承担一半,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在离婚后被告多次拖欠因该支付的抚养费,现自XXXX年XX月起已累计拖欠XXX元,为了原告的健康成长,让被告履行一个做父亲的法律责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抚养费XXX元,同时鉴于被告在此之前的拖欠行为,为了保障原告日后的生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将原告在18周岁之前每月的固定抚养费(不包括重大花费部分)元一次性支付,同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此致 X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 年XX月 XX 日 附:本起诉状副本1份 原告身份证1份 被告和XXX的离婚证复印件1份 被告和 XXX的离婚协议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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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女抚养费起诉书范文 民事起诉书 原告:XX 法定代理人:XX 被告: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抚养费10500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涉诉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被告亲生儿子。1992年7月25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XX法院判决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元,该抚养费在当时也仅够维持。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50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又没有固定生活来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原告生母故起诉至法院,于2007年11月15日经XX法院(2007)X民权初字第X号判决,判决被告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500元,从2007年9月3日起给付至原告年满18周岁并高中毕业时止。
然而判决书下来后,被告拖欠9月份至11月份的抚养费,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的抚养费被告也从未给付原告,经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协商无果,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抚养费10500元(21个月*500元),并支持原告诉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二、 抚养费的内容及给付的方式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
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三、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关于抚养费的起诉书怎么写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附范文一则: 起诉状 原告:XX,男,XX年 月 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 号。 被告:XX,男, 年 月 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 号。
诉讼请求: 1、 2、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抚养费起诉书是怎样的
要求增加抚养费起诉书格式 民事起诉书 原告:周小*,女,1995年10月2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上海市**路**号**小区*单元*号。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上海市人,住址同上。 被告(系原告生父):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上海市,**公司职工,住上海市徐汇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责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2000元。 事实与理由:原告系被告亲生女儿。
2000年6月*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该抚养费在当时也仅够维持。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800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
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周小* 代理人:王** 200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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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邵颖芳律师原告:周小*,女,1995年10月2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阳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址同上。
被告(系原告生父):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诉讼请求:责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2000元。
事实与理由:原告系被告亲生女儿。2000年6月*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
该抚养费在当时也仅够维持。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800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
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北京市 人民法院具状人:周小*代理人:王**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