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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山华师附中高中招生条件

    中山华师附中高中招生条件: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以学籍为准。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截至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

    2008年10月14日,学校被评定为中山市一级学校。2009年3月13日,学校被评定为广东省一级学校。2009年10月11日,学校被评为全国民办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位于中山市港口镇美景东路,北临京珠高速公路,南接中山市区东明北路,环境优美,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学校占地面积28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按信息化、现代化和国家级示范高中的标准进行建设,首期建设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

    学校面向全国及港、澳、台地区招生,可向社会提供初中和高中优质学位3000多个。学校实行小班教学,每班学生在40人以内。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在国内外享有盛名的广州华南师大附属中学直接参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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