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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到付款的承诺书

    1.我方给客户货到付款客户不签合同,需要什么样的保证书

    您有了解客户为什么不愿意签合同吗?不知道您的具体是什么货,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货物货值高,或者是定制产品(定制产品是一旦做好后,这个客户不要很难卖出去的),那么必须要叫客户付定金,有了足够的定金(常规货总金额的30%,定制货50%-70%)那么我觉得不签合同也可,关键是用你的物流并和物流协议好代收货款,就是说客户付完剩下的尾款给您指定的物流,才可以提货,这样基本是安全的,不怕客户不要货。

    如果货物本身货值低,或者只是库存,要处理的,这个时候你就看看发货物流费用多少,万一发了货客户不要了,你是否能在当地处理掉;如果处理不掉,把货运回来要多少费用;先设想好最坏的可能,看看是不是仍然值得一试。

    也不知道您的具体情况究竟怎么样,所以再看客户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信誉怎么样,对这票货的需求情况,等等,,自己随时变通吧。最好还是说服客户签合同,一般真正对货物有需求,又真的想买这票货的基本都愿意签合同。如果金额少到几百那就不签算了,尽量好好和客户协商一下;我觉得很多时候是讲求双方相互妥协的,如果和客户真的什么都协商不成,他什么都不愿意让步,而我们一旦答应客户的条件将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风险的概率远远大于收益,那么不防索性放弃这个客户吧~

    如果没有信誉的客户,保证书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

    最后,在再次与客户协商前先尽可能各种情况再好好考虑下,再找他谈,祝您好运~

    2.法律上的“货到付款”属于承诺还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首先,电子商务合同中国合同的概述,亦称契约。

    根据中国新的“合同法”第二条规定:。 “合同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平等的设立,变更或终止该协议清偿债务的主题为”合同反映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意思。

    在这个阶段,该合同已成为确保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对于电子商务的合同,因为中国还没有使它成为明确的法律界定,所以引用学者各自的意见,并结合国际公认的“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以实现定义为当事人之间一定的目的,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箱和相互权利和明确的约定义务等手段的应用。

    合同的传统形式主要有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通过使用直接表达达到口头或电话的协议。

    和写装置的一方认为是一种非直接的表现来表达协议的文本内容。与此相比,具有的意义和合同的效力电子商务合同没有改变,但承运人和操作已经发生了变化显著,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由于两个或更多方的合同大多在网络上的业务的虚拟市场,它们不会相互见面。

    合同等资料的内容被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这些中间载体可以进行智能交易系统,即电子存储和自己的传输代理的,必须依靠自己的信用标识或认证密码认证机制。 中国(2)代表签署并盖章生效的传统方式逐渐合同数字签名,被替换的电子签名。

    言语(3)在传统的贸易合同,常常表现为店交易,和商家的发票作为合同的基础。电子商务的较小的量,有事务协议的具体形式之间没有简单的关系,表现在是直接通过网络订购,支付,例如使用因特网直接购买软件。

    但这种形式没有发票,电子发票仍然只是理论上的概念。将生效中国(4)传统合同成立的一般的地方,并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无,把他们的惯常居住地是建立在合同业务的主要营业地点。

    中国(5)电子合同依赖于电子数据易于消失,便于。在互联网上并没有像同一个书面合同可以通过方式的签名和印章进行识别。

    中国改变在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为世界各国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与现有的合同法的矛盾是很容易理解的。

    但对于法律的说法,有一个发展,以及如何现有的合同法,以适应贸易问题的新形式。在1999年的立法方面,中国的“合同法”与此问题的第一次,但粗线,实际操作中也有很多不同的人意的地方。

    因此,我们还需要深入现行立法的研究进行合理调整。在这里,我们首先要明确电子签名和电子问题,上述代理商。

    进入电子“代理”中国合同中国(一)通常需要两个过程,即要约和承诺。在传统的交易中,双方将协商本金并达成了共识的条款。

    但是,电子商务的出现之后,许多商家在电子交易合同的签订采用人工智能系统,它可以自动发送,接收或处理交易订单。由于这些系统有一个审单,并自动预定的功能,省去了磋商人工干预的传统交易过程的需要。

    这样的系统被形象地称为电子代理。在一些欧美国家,电子剂被定义为“人不需要检查或动作,并且可以在一个单独的问题可以使用,电子记录响应,并且一些或全部的计算机程序的合同的履行的,电子或其他自动化手段。

    “尽管电子代理人是不是一个人,而是在某种意义上,但聪明。例如,购买或按照主要销售电子代理人的条件设置自动查找相关信息或产品,并能够比较价格和性能,为交易的最佳条件。

    由于电子代理人有这样独立的功能,那么,这是否会对资格是否合法?当然不是,虽然意图电子代理人能够执行者,但它只是一个聪明的交易工具,将事实上在编制方案时各方的愿望已经融入它。因此,这种特殊的应用工具,由最终使用的工具体,即人的决定的法律地位的性质。

    事实上,电子代理人,之所以会被称为“代理人”,实际上是党给它的各方的利益,实现党的代表权利的实现,其权威性是当事人在规定范围内。正是因为思维电子代理人预先有限,物化人工智能。

    因此,程序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进行干预在任何时间,通过电子代理人来表达其意思表示。在订立合同的具体过程中,当事人没有赋予代理商的有意使电子版本,但它仍然意味着,双方同意成立的政党要约条件。

    这意味着,只有在提出的要约要约人同意的条件的情况下,计算机程序将继续下去,这就像双方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过程中,双方正好表达的意思相同,合同将被建立。因此,通过电子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完全收购方的意图,因此,通过签订电子代理合同,应该是有效的。

    在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和“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并在电子代理人做了详细的规范中的“信息交易法”,形成了完整的体系。我国可借鉴,重要的是要解决电子代理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格式合同,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责任承担等。

    中国(2)在“电子签名”中国电子签名是签名全新的方式,为电子文档“的一种表现在名字的人“来识别文本和”制造商“的记载或符号。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由于技术的原因,还没有通过电子数据传输手写签名是可能的,电子签名已表明只有一个通过连接到一个特定的人的代码组代码,签字,以反映识别。

    因此,电子签名具有非直观;签名验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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