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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诗坊市制

    1. 唐代坊市制特点

    坊市制——中国古代官府对城区规划和市场管理的制度。

    亦称市坊制。从西周到唐代,城市建置的格局,一直是市(商业区)与坊(汉代称里,即住宅区)分设,市内不住家,坊内不设店肆。

    市的四周以垣墙围圈,称“阛”,四面设门,称“阓”。市门朝开夕闭,交易聚散有时。

    市的设立、废撤和迁徙,都由官府以命令行之。市内店铺按商品种类区分,排列在规定地点,称为“肆”或“次”。

    政府设有管理市场的专职官吏,历代名称不同,如司市、贾正、市令等,其职掌基本类似。举凡上市商品、参与交易的人、度量衡、交易契据以及价格的评定、市税的收缴等,都在市官的监督和管辖之下。

    在市内营业的商人,秦汉时都有市籍,需缴纳市租,其社会地位较为卑贱。自京城以至郡府州县均各有市,同样设有市官管理。

    这种制度是适应统治阶级为维持封建秩序的稳定而形成起来的,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程度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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