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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师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1、一般教员

    (1)担任基础课教学工作。

    (2)参加艺术实践。

    (3)承担班主任、副班主任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4)为高级讲师的教学计划做助教辅导工作。

    2、讲师

    (1)胜任专业及部分理论基础课的教学及学生实践技能的培训、指导工作。

    (2)组织和指导社会演出、艺术实践,教学实习,胜任专业技术工作。

    (3)承担课程设计,指导教研活动,提出教法研究课题,组织实施教改实验,编写大纲、教材。

    (4)班主任工作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5)撰写论文及有水平的教学总结文章,得到社会承认。

    (6)承担、组织招生专业考试。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通俗来说有以下几点: 

    1、坚守工作岗位,搞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坚持教书育人,注重言传身教;

    2、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一个遵纪守法、团结奋进、勤奋学习、朝气蓬勃的良好班集体;

    3、关心和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身体情况,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发展学生的个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负责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深入了解学生,坚持由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原则,精讲多练,重点突出,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逐步形成个人教学特色。

    5、结合工作需要,要不断进修,参与科研、培训,提高教学各方面的水平,无论是德、智、体等方面的教育。

    6、关心和爱护学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平台和学习平台,让学生真正去学到东西。

    7、指导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让学生成为“四有”青年,成为国家、社会的栋梁。

    扩展资料:

    教师的职业要求:

    以爱岗敬业为荣,以敷衍塞责为耻。

    以开拓创新为荣,以因循守旧为耻。

    以勤勉博学为荣,以懒惰肤浅为耻。

    以关爱学生为荣,以漠视学生为耻。

    以廉洁从教为荣,以岗位谋私为耻。

    以因材施教为荣,以千篇一律为耻。

    以团结协作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仪表端庄为荣,以不修边幅为耻。

    以尊重学生为荣,以辱骂学生为耻。

    教师的渊源流变:

    教学生知识的人,泛指在某方面值得学习的人。

    我们平时虽然称呼学校里某教师为“某老师”,但这里的“老师”其实是教师这种工作,教书是其基本功能。

    明清以来,一般称教师为“先生”。

    直至19世纪末,辛亥革命元老中国现代教育奠基人何子渊等将西学(美式教育)引入中国,创办新式学校后,便开始在《学生操行规范》里面明确将教师称谓定义为“老师”。

    但绝大部分学生约定俗成将“先生”改称为“老师”,则是从国民政府时代开始,并一直沿用至今。

    老师,是传授知识的人。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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