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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自2008年4月份以来,我们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法律进学校”的学习。

    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一、学习宪法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现实性和以民为本。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举世瞩目的一件大事,更是我国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一件大喜事。

    认真学习并研究采取指施贯彻实施《教育法》,是当前教育战线的头等大事。

    《教育法》是教育工作的根本***,总揽教育工作的全局,对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指导思想和教育方针等重大原则问题,以及涉及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做了原则规定。

    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的最正确最全面的表述。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它表明了教师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进而也表明了教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突出地位。

    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制度的第一部教育***,它是在总结了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与发展宝贵经验,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的教育立法的经验,分析了当代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发展的大趋势的基础上制定的。

    《教育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一步走上全面法制的轨道。

    对于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落实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决策。

    促进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体会:

    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

    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

    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

    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

    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

    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

    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四、学习《教师法》心得:

    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

    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

    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

    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

    五、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从思想上有了一定的改观,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去发现每一位学生的闪光点,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是国家的未来,他们都将为国家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都必须爱护他们,关心他们,使他们在学校里不仅学习愉快,生活也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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