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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门聘任一级教师职称的条件是什么

    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

    近日,我省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选定在福州、厦门、三明市及省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先行先试”,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并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暨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部署会议5日在福州举行,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教育厅副厅长郑传芳,省公务员局副局长、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副主任黄正风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小学教师也可以评“正高”职称

    我省现行的中小学职称评价体系,中小学教师最高等级均为副高级,改革后,试点地区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将增设正高级,此举进一步拓宽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使中小学教师首次拥有和教授、研究员一样的职业发展空间。

    目前,人社部和教育部批复我省首批评审正高级教师25人。

    创新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

    我省制定了试点地区教师专业水平能力评价标准,突出师德和实绩,将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教育教学方法改进、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等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

    除制定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外,我省还针对幼教工作有别于中小学工作的特殊性,专门制定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突出幼儿教师的保教工作要求。

    同时,创新教师评价机制,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更加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评价方式,对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综合评价。

    试点地区晋升一级教师要参加说课讲课,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要参加说课讲课、面试答辩;另外,晋升一级教师还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试。

    通过多种评价方式,引导教师主动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更加关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推动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作为重要工作目标。

    为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我省已统一全省小学、初中岗位结构比例,并适当提高岗位结构比例,小学高、中级比例分别提高到10%、55%,初中高、中级比例分别为20%、40%,该比例较此前的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有较大提高;另外,在农村任教25年及以上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限制,直接聘任相应岗位。

    通过一系列举措,鼓励教师采取跨校竞聘等方式从岗位职数相对紧张的城镇学校、优质学校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评审与岗位聘用结合

    试点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进行,即有岗位才能申报评审,评审通过就要聘任,聘任了就要兑现相应待遇,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通过岗位聘用、岗位考核、竞争上岗,真正建立退出机制,使中小学教师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的能上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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