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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合低年级学生校园欺凌的案例怎么写

    学校要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中小学生校园欺凌自查报告,欢迎阅读查看。

    篇一:中小学生校园欺凌自查报告

    一、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防范欺凌事件发生

    学校学生间发生欺凌事件,给受欺凌的学生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

    因此,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引导、疏导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我市学校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 多措并举,防范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

    一是做好易受到欺凌学生的排查工作。

    特别对性格内向,在同学间无存在感的;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的;身体机能存在障碍的;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的。

    针对这类学生,在学习、生活上学校教师给予了更多的人文关心、照顾,重点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做到与同学融洽相处。

    二是营造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的良好班风。

    三是随时关注这类学生的思想变化,发现行为异常时能及时介入。

    引导学生在受到欺凌时及时与家长、老师沟通,寻求帮助。

    2.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警示教育。

    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学生正值叛逆青春期,有的孩子父母疏于管教,在处理同学关系时太过极端;有的受音像制品、网络游戏、暴力文化等的影响,对待个别同学持暴力手段。

    针对这类学生,学校、班级通过举办讲座,班队会等活动,把一个个校园欺凌案件中的“受害者”、“欺凌者”、“旁观者”不同程度受到的伤害展示给学生,引导他们从活生生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克制自己,正确对待自己的言行。

    3.搭建心理教育平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近年来,我市已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班级工作计划,有课时计划;学校设有心理咨询室及相关设施,并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坚持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及德育干部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系统的培训和进修,用正确、有效的方法引导、疏导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和矫正学生心理障碍,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建立家校联系,不断完善家庭、学校共管机制

    受到未成年人心智发展的限制,多数孩子在欺凌和受到欺凌后不会主动告诉大人,但他们的行动还是会露出一些不寻常的地方,一旦发现问题,学校与家长能及时联系,防他们的行为走向极端。

    学校一方面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要求家长要关注子女的成长,不能只顾工作,对子女的行为变化不闻不问,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要求家长每周都要与班主任联系一次,全面了解孩子在校情况;另一方面将作息时间通报给孩子的监护人,孩子一旦迟到、缺席,班主任能及时与家里取得联系,对孩子遇到的问题给予正确的引导教育,并督促他们不与社会闲杂人员接触。

    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优化学生成长环境

    解决校园欺凌问题,还需要社会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教育部门主要从这几方面入手:

    1.学校与所在地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村镇等取得联系,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谐社区活动,为学生开展有意义的社区教育活动。

    2.发挥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

    如,每学年教育部门与文广新局开展“网吧清查”行动,打击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黑网吧;配合文广新局开展“护苗行动”取缔一批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的文化娱乐场所、非法音像书刊经营点等;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护校安园”活动等,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避免欺凌事件在校园周边发生。

    3. 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我们严格按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综治委〔2003〕25号)文件要求,从当地公安、检察院、法院、行政司法等部门遴选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及时配备充实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以发挥其在学生法制教育、维护学校安全和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在处理“欺凌”和“被欺凌”学生事件中的调解教育作用,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教育学生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篇二:中小学生校园欺凌自查报告

    依据国家和市区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西岗区七月中旬下发的《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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