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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身教育的各国情况

    终身教育理论确立以来,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

    目前许多国家的政府把终身教育作为本国的教育改革的总目标,努力把终身教育纳入规范化渠道,并以终身教育的原则来改组、设计自己的国民教育体系,试图建立一个从幼儿园到老年大学、从家庭教育到企业教育的全面实施终身教育的终身教育大系统。

    制定终身教育的法规

    不少国家通过立法,从法律上确立终身教育理论为本国当今和今后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

    如日本在1988年设立了终身学习局,并于1990年颁布并实施《终身学习振兴整备法》。

    美国则在联邦教育局内专设了终身教育局,并于1976年制定并颁布了《终身学习法》。

    法国国民议会在1971年制定并通过了一部比较完善的成人教育法《终身职业教育法》,而且还在1984年通过了新的《职业继续教育法》对一些问题作了补充规定。

    韩国则于八十年代初把终身教育写进了宪法,并开始实施终身教育政策。

    联邦德国、瑞典、加拿大等许多国家也针对终身教育颁布了相应的法律。

    把成人教育纳入终身教育的大体系中

    1976年内罗毕会议通过了《关于发展成人教育的建议》,建议提出:成人教育是包含在终身教育总体中的一部分;教育决不仅限于学校阶段,而应扩大到人生的各个方面,扩大到各种技能和知识的各个领域。

    在这种终身教育思想的影响下,各国政府把成人教育看成推动终身教育进程的先导,高度重视成人教育,通过制定法律来保障成人教育的发展。

    1976年,挪威在世界上第一个通过成人教育法,把成人教育视为终身学习体制的基础,促进了成人教育各领域间的协调合作。

    1982年韩国制定了社会(成人)教育法,提出了社会(成人)教育制度化。

    联邦德国1973年通过的教育计划把成人教育列为与普通教育的初、中、高等三种教育并列的第四种教育。

    许多国家为了保障成人教育的实施,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如:在入学条件上采取灵活的政策;带薪教育休假制度;经济援助;开设成人学分累计课程等。

    改变学校的封闭结构,向社会开放

    改变学校的封闭结构,形成开放的弹性的教育结构,是各国推行终身教育中的一个重大的实践。

    日本在1995年召开了由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组成的“终身学习审议会”,会中要求高等教育机构必须向社会敞开大门,广泛吸收在职成人进入高等教育机构学习。

    日本的成人大学已经被纳入大学计划,一些高级中学还举办开放讲座,使高中向社区开放,发挥学校的文化中心作用。

    在美国,特别是60年代以后,以社区发展为目标的社会学院被大力发展起来,其对成人的开放性达到了几乎没有什么限制的地步。

    很多大学都成立了大学开放部,开展对“非传统型学生”的教育活动。

    英国也有开放大学和大学的成人教育部,提供成人教育。

    在欧洲的许多国家,大学通过公开讲座、成人教育中心、函授等形式为人们提供继续教育和回归教育的机会。

    开发各种社会教育渠道

    多个国家有意识地把文化组织、社区组织、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部门纳入终身教育系统,充分利用社会各种具有教育力量和教育价值的资源和设施,使教育社会一体化。

    日本在1988年提出了“向终身教育体系过渡”的建议,发展社会教育团体,建立学习信息网,建立家庭、社会、学校教育一体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将文化会馆、图书馆、博物馆、活动中心等各种科学文化设施都纳入教育的范畴。

    美国的监狱、工会、军队、医院等许多非教育性的机构也积极从事成人教育。

    许多公司也定期向员工提供培训。

    虽然,各国在终身教育这个领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来看,终身教育在世界各国都还处于实践阶段,现在还没有一个国家真正建立起完整的终身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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