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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机构和学校的区别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与企业组织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设置目的不同。

    学校的设置目的不同于企业。

    设置学校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各级各类人才,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而企业则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和经营单位,追求最大化的剩余价值是其发展的动力。

    (2)手段不同。

    学校的经费来源不同于企业。

    学校的经费来源是多渠道的,其中主要部分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拨款。

    国家出于公益性要求,拿出一部分财政收入用行政的办法分配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这种资金的使用,与企业的借贷资金不同,是无需偿还的。

    而企业则必须要拥有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的资产,并以这种资产为基础,进行经营性活动,经过不断地周转而实现增值。

    (3)与政府关系不同。

    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也不同于企业。

    由于学校的办学活动涉及受教育权利问题,因此,在遵循教育规律,自主办学的同时,政府必须对其权能做出必要的限制。

    国家应根据社会整体利益的需要,加强对学校的宏观指导和管理。

    而企业则不然,构成企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拥有自主经营权,否则就不能称之为企业。

    国家虽然也会用计划的手段对企业进行宏观控制,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市场来进行调节的。

    (4)产出不同。

    学校的产出也与企业不同。

    学校向社会提供的,是一种社会公共服务或者公共产品。

    这种服务或者产品是每个人全面发展身心,实现自我价值所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

    这种教育服务或者产品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是不能在市场上通过等价交换来获得的。

    因此教育服务或者产品不能以营利为直接目的,不能通过市场来实现其价值。

    而企业生产的产品是要进入流通领域,进行商品交换的,作为商品,它必然以追求利润为直接目的,以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特殊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通过市场来实现产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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