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百科 > 百科
  • 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下放哪些权力

    中国人才完善创新成果收益分配政策,提高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入股或转让所得收益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或转化人员的比例,科技奖励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对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从事或兼职转化推广科技成果,放宽身份限制。

    改革完善各类科技、人才项目经费预算方式,适度扩大经费自主支配权,调整项目经费支出结构,增加科技人员绩效支出比例,进一步简化各类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使用及报销流程。

    构建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薪酬机制。

    以市场薪酬为主要参照,科技人才工资结构,打破绩效工资总额限制,为科技人才提供公平有竞争力的报酬。

    推动岗位津贴和考核奖励制度相结合,建立科技骨干人才双向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

    推动管理部门简政放权

    进一步完善政府人才管理制度。

    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事项。

    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学会、协会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承担起管理、推动各类专业人才职业发展的职责。

    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加快取消高校、科研院所的行政级别,减少对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招聘、岗位设置、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工资总额、绩效总额等的计划控制,逐步弱化并取消编制管理。

    实现高校和科研机构“按需设岗,竞争择优,自主聘用”,建立与现代科研院所、现代大学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人才管理体制。

    进一步整合国家科技人才工程计划体系。

    明确、理顺各地各系统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功能、定位,解决各类人才工程项目过多、过滥,重复资助、集中少数、效率不足的问题,形成全国上下衔接、系统有序的国家人才工程支持体系,有力支持各领域、各层次科技人才梯队建设。

    进一步放宽使用国外高端人才智力的范围。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吸引国外各层次人才,增加外籍科研人员比例,允许国外高端人才担任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

    在安全保障前提下,设立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专项项目对外国人才开放制度,吸引全球人才广泛参与、平等竞争。

    推动国际间政府、工商界、产业界、教育界、学术界广泛交流、合作,构建跨国界人才开发体系。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