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发布者:张熙2020-07-27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有: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爱护儿童、尊重儿童、尊重家长、与家长合作、尊重、团结同伴、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知识修养。
1、爱国守法是幼儿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这是每一位幼儿教师的神圣职责。
2、爱岗敬业是幼儿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我们从事的工作是太阳底下最光辉、最神圣的事业,我们要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光荣感、自豪感和责任感。
3、爱护儿童、尊重儿童使幼儿教师的灵魂。
师爱是无私的、博大的,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我们要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蹲下来与幼儿交流,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幼儿。
4、尊重家长、与家长合作是幼儿教师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们要与家长保持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与方法,以达到家园共建。
5、尊重、团结同伴是幼儿教师职业的基石。
教育是一个集体合作的工作,任何一个孩子的成长,不是一个老师能够实现的,是一个团队团结合作的结果。
6、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知识修养是提高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俗话说:学无止境,不进则退。
我们必须树力终身学习的观念,去提高自己的修养,提高自己的知识结构,帮助孩子更好的发展。
总之,幼儿教育是一项“根”的事业,我们甘做“根”的守护者。
让我们为做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