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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狱里的狱政科教育科狱侦科生活卫生装备科的工作职责

    监狱局狱政管理处工作职责:监督检查有关罪犯改造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指导监狱狱政管理、狱内侦察工作; 指导对罪犯的分管分押工作、行政奖惩和防逃工作; 组织协调监狱之间的调犯工作; 掌握全省重要罪犯的关押改造情况和狱内动态; 协调监狱的武装警戒。

    教育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和《监狱法》,依据《监狱法》及上级的教育改造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教育改造,强化教育改造职能,不断探索、总结、提高教育改造的经验和成效,完成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任务。

    二、根据省局教育改造处的部署,紧密联系监狱实际,拟定思想、文化、技术教育的长期规划和年度大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工作,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三、组织检查全狱教育基础工作的实施情况,审查教学计划,考核效果。

    抓好年度评比和年终总结评审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切实掌握全狱罪犯的思想动态,及时收集罪犯的情况反映,加强针对性教育,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不断提高对顽固、危险犯的转化率。

    五、积极开展罪犯心理测试和心理咨询工作,进行心理矫治,建立罪心理档案,进行心理卫生及宣传活动,交流典型事例,指导监区开展心理矫治。

    六、紧扣时代脉搏,围绕监狱中心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进行辅助教育;加强监区文化建设,办好图书室、阅览室,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促进罪犯积极改造。

    七、认真做好教育改造工作向前、向外、向后延伸工作。

    积极与有关部门和人士联系,争取和运用社会力量,建立健全各种教育改造网络,扩大罪犯与社会的联结点,确保社会帮教覆盖面达到指标,充分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

    八、全面做好各类表彰会、座谈会的筹备工作和罪犯出监参观、离监探亲的组织工作。

    九、负责全狱改造质量调查工作,加强教育改造经验的交流。

    十、认真贯彻省监狱管理局制定的“一个《纲要》、两个《办法》”,实施考试奖惩,加强激励机制,提高罪犯学习文化、技术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十一、认真总结研究教育改造工作经验,搞好理论研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教育改造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

    十二、拟定特殊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添置所需的各种文、教具,按时发放教员教学补贴。

    十三、加强与有关教育、劳动部门联系,办理罪犯的文化毕业(结业)和技术等级证书,搞好监狱自学考试考点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十四、负责罪犯刑满释放前的集中管理和出监教育,组织开展遵纪守法、时事政治、社会公德、婚姻家庭、社会经济发展等专项教育,进行适时的心理指导、政策指导和就业指导。

    并指导集训监区组织实施入监教育

    十五、督促检查全狱包干警察的“四知道”掌握情况,落实“三包”(包管、包教、包转化)责任制和谈话教育等基础工作。

    十六、负责邀请社会文艺团体、帮教组织到监演出、访谈、帮教,组织罪犯出监参观学校、企业单位,提高罪犯与社会的接触面。

    十七、完成监狱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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