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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类别是指什么

    奖励类别是指省部级奖励中的分类,具体分为:

    1、科学技术进步奖

    科技进步奖于1985年设立,分为三等,除发给证书和奖章外,还分别发给奖金。

    对有特别贡献的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可授予特等奖。

    科技进步奖按水平分为国家级和省(部、委)两个级别,只有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的项目才能申报国家级奖励。

    另外,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其它科技奖励。

    2、发明奖

    国家发明奖主要用于奖励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前所未有的、先进的、经过实践证明具有应用价值的重大科技新成就的科技人员。

    国家发明奖设一、二、三、四共四等奖(并另设特等奖),授予发明证书,奖章和奖金。

    评奖活动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进行,每年评选一次。

    3、自然科学奖

    1956年评选首届国家自然科学奖时,设一、二、三等奖,本已决定以后每隔二年评选一次,但1957年反右之后,科学奖被当作资产阶级的做法遭到批判,从此二十多年就未再评奖。

    1982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恢复举办,增设四等奖。

    2000年始国家自然科学奖只设一、二等奖,2003年增设特等奖。

    扩展资料:

    省部级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国家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授予的奖励。

    此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全国评选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光华工程科技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冶金科学技术奖等)在统计时常被归入省部级奖励范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部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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