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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泰安七里小学招生条件是什么

    本报泰安8月12日讯 今年的中小学招生政策,除了关于小学招生入学年龄、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军转干部子女入学、残疾儿童入学等坚持以往的招生政策外,部分招生政策做了相应调整。

    就近入学应招尽招  各学校按照“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将本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妥善安置入学,做到应招尽招。

    城区中小学招收具有城区户口(隶属于岱庙、财源、泰前三个街道办事处管辖)并有固定住房(以房产证为依据)的学生,按划定的学区入学。

    学生户口、住所必须随其父母(或监护人)。

    上高、徐家楼街道按照本辖区内各中小学划定的区域进行招生。

    对于招生压力过大的学校,必要时泰山区教育局将进行生源调整和分流。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有新规  取消借读费,完成义务教育后应回原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段学校。

    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要求在泰山区入学就读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流入地暂住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务工就业单位劳动合同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区域教育资源条件和就近学校招生情况,统一调配,指定学校,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一律取消借读费。

    对外省、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以及其他非本区户籍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后应回原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段学校。

    此外,本区各镇(乡)的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镇(乡)就读,不纳入城区学校入学范围。

    择校生不许转学  今年对择校生也有了新的招生政策。

    从今年起,择校生一旦入校,不允许转学,同时,择校生在初中毕业升高中时不得享受中考指标生分配名额。

    民办学校入学政策重新修订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市、区招生政策和规定,统一学制要求,统一招生时限,统一学习教材,严禁通过考试、面试等带有测试性质的方式招生录取。

    各民办学校除按法规政策面向本区招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外,各民办初中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初一新生,但不得招收外县市区非初一年级的学生。

    凡招收的,区教育局不予以注册学籍。

    农大附属学校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农大及所属单位(含原农大、农校、林校、水专等)干部职工(含三代)子女入学工作。

    温泉路小学除招收泰安煤矿机械厂干部职工子女入学外,需做好周边外来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英雄山中学初中部要扎实做好本学区内适龄少年入学工作。

    新建住宅尚未落实公建配套的地块新生入学,暂不纳入划片招生,由建筑开发商与就近学校、办事处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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