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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合作的俗语

    篝火能把严寒驱散,团结能把困难赶跑。

    (壮族)-谚语 劳动会给明天带来欢乐,团结会给明天带来胜利。 (哈萨克族)-谚语 金银财宝不算真富,团结和睦才是幸福。

    (维吾尔族)-谚语 团结的可贵,在敌人面前才会深知。 (哈萨克族)-谚语 村子团结力量大,家庭团结幸福多。

    (藏族) 谚语 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 (维吾尔族)-谚语 箭装满袋大象踩不断,团结起来的力量胜过大象。

    (傣族)-谚语 三人省力,四人更轻松,众人团结紧,百事能成功。 (珞巴族)-谚语 修剪的树木,生长得又直又高;齐心的人们,团结得又牢又固。

    (达斡族)-谚语 篝火能把严寒驱散,团结能把困难赶跑。 (壮族)-谚语 劳动会给明天带来欢乐,团结会给明天带来胜利。

    (哈萨克族)-谚语 金银财宝不算真富,团结和睦才是幸福。 (维吾尔族)-谚语 团结的可贵,在敌人面前才会深知。

    (哈萨克族)-谚语。

    2.名言俗语1000句

    刀不磨就上锈--人不学要落后 名言俗语 1.儿不嫌母丑。

    2.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3.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4.慈孝之心,人皆有之。 5.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

    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1:既然签订了合同,就要严格遵守,这样既显得诚信,又能避免遭受意外损失。仅仅看见了眼前利益就不严格履行合同的做法是要不得的。

    2:许多时候,我们不是跌倒在自己的缺陷上,而是跌倒在自己的优势上,因为缺陷常常给我们以提醒,而优势却常常使我们忘乎所以。 3:对真正的成功者来说,不论他的生存条件如何,都不会自我磨灭自身潜藏的智能,不会自贬可能达到的人生高度。

    他会锲而不舍地去克服一切困难,发掘自身才能的最佳生长点,扬长避短地、踏踏实实地朝着人生的最高目标坚定地前进! 4:人们常用"心有余而力不足"来为自己不愿努力而开脱,其实,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积极的思想几乎能够战胜世间的一切障碍。 5:许多人感到身体支持不住,往往症结在于心理上。

    保持愉快的情绪对身体的健康是非常有帮助的。"不怕才有希望",对付困难是这样,对付疾病也是这样。

    6:赛蒙顿医生说:"你对自己的生命拥有比你想像的更多的主宰权,即使是像癌症这么难缠的恶疾,也能在你的掌握中。"他还说:"事实上,你可以运用这种心灵的力量,来决定要什么样的生命品质。

    " 7:纵然存在一些缺点,仍有成功的机会。只要你肯于承认自己的缺点,积极努力超越缺点,甚至可以把它转化为发展自己的机会。

    8:自信是所有成功人士必备的素质之一,要想成功,首先必须建立起自信心,而你若想在自己内心建立信心,即应像洒扫街道一般,首先将相当于街道上最阴湿黑暗之角落的自卑感清除干净,然后再种植信心,并加以巩固。信心建立之后,新的机会才会随之而来。

    9:凡是伟大的人物从来不承认生活是不可改造的,他也许会对他当时所处的环境不满意,不过他的不满意不但不会使他抱怨和不快乐,反而使他充满一股热忱想闯出一番事业来。 10:一个人如果下决心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或者下决心要做成什么样的事,那么,意志或者说动机的驱动力会使他心想事成,如愿以偿。

    11:一定要做最适合自己的事情,不要迎合别人的口味而去做一件不属于自我的"难事"。一旦 "发现自我",就要尽力而为,但要全面了解自己和周围的环境,知道适可而止。

    12:许多人之所以在生活中一事无成,最根本原因在于他们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做什么。在生活和工作中,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方向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在知道你的目标是什么、你到底想做什么之后,你才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你的梦想才会变成现实。 13:有用处的东西才有市场。

    立足生活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与其追求华而不实的东西,不如脚踏实地地干些实事。

    在工作中,首先要把本职工作干好。 [14:很多人不敢去追求成功,不是追求不到成功,而是因为他们的心里面也默认了一个"高度",这个高度常常暗示自己的潜意识:成功是不可能的,这是没有办法做到的。

    "心理高度"是人无法取得成就的根本原因之一。 15:挑水如同武术,武术如同做人。

    循序渐进,逐步实现目标,才能避免许多无谓的挫折。 16:在人生的竞赛场上,没有确立明确目标的人,是不容易得到成功的。

    许多人并不乏信心、能力、智力,只是没有确立目标或没有选准目标,所以没有走上成功的途径。这道理很简单,正如一位百发百中的神射击手,如果他漫无目标地乱射,也不能在比赛中获胜。

    17:几乎每个人都知道,人总不能无所事事,人生必须有目标,必须采取行动!但是,聪明人的人知道,目标必须切合实际,行动也必须积极有效。不能为了出风头或一时痛快而不顾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18:做任何事,只要你迈出了第一步,然后再一步步地走下去,你就会逐渐靠近你的目的地。如果你知道你的具体的目的地,而且向它迈出了第一步,你便走上了成功之路! 19:成功之本取决于人的心理素质、人生态度和才能资质。

    当然,仅靠这个"本"还不够,必须兼具高远志向和实现目标的专心致志毅力。特别是专著于一的精神,更有利助人成功。

    20:其实,每一个泥人都有这样一颗心,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获得自己的天堂。关键是你想不想去获得,敢不敢去获得,会不会去获得,最后,怎样去理解和认识这种获得。

    21:目光远大,目标明确的人往往非常自信,而自信与人生的成败息息相关。 22:财富、兴趣、幸福、荣誉和成功是几乎每个人都想追求的。

    当你必须作出唯一选择的时候,自己的兴趣往往比名利更重要! 23:如果你的计划太详细,并且你要求严格地去实现,你的生活将成为一幅定格画。当你顽固地在寻找好的颜色时,你将很难对整幅画进行整体把握。

    你失去了动态中对画面进行调整的机会,并且如果某种颜料用完的话,你可能被迫停止工作。 24:一个人如果对自己的事业充满热爱,并选定了自己的工作愿望,就会自发地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工作。

    如果一个人一生当中没有任何目标,那他最终就会迷失自己。 25:生活中许多人是习惯性羚羊思维的。

    3.求超经典法律谚语和法学家名言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古希腊】柏拉图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法】卢梭 一件事不能判两次罪 紧急时无法律(紧急避险)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贝卡利亚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法谚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英】边沁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官)霍姆斯《普通法》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法谚 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 法院不得对于未向其诉求的事项有所作为 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古罗马法谚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英】培根《论司法》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不强人所难 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Nemocogitationis poenam patitur ; Cogitationis poenamnemo patitur)。——罗马法法谚 无犯意则无犯人(Non reu nisi mens sitrea)——英国法谚(即不能对不具有犯意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如意外事件、精神错乱、年幼无知等均不能归责于行为人)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西方法谚程序先于权利。

    ——英国法谚 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拒绝裁判。 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使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贝卡里亚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

    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 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皆应被视为无辜。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in dubio prereo)。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英美法谚(就主要是指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素朴的绝对的正义感,往往却是证据法则最大的杀手。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 肯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托马斯·福勒 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德国谚语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 ——西方法谚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美]爱德华·S·考文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意]贝卡里亚 好的法律应该提供的不只是程序正义。

    它应该既强有力又公平;应该有助于界定公众利益并致力于达到实体正义。 [美]诺内特 塞尔兹尼克 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法]孟德斯鸠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任何人不得通过损害他人的方式为自己获利 行使自己权利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限 不得推定任何人遗弃自己的财物。 契约胜法律。

    The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overrides the law. 避免损害者较取得利益者为优先。 债务证书在债务人之手中时,推定该债务已清偿。

    An evidence of debt found in possession of the debor is presumed to be paid. 法理乃法律之精神。The reason of the law is the soul of the law. 人民之安宁乃最高之法律。

    The safety of the people is the supreme law.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法学阶梯》。

    4.关于团结合作的词语、谚语和成语都有哪些

    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好汉三个桩 众人拾柴火焰高 团结合作的词语(四)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

    ——俗语 二人同心,其力断金。——《易经》 团结合作的词语(五)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中国谚语 人心齐,泰山移。-------谚语 团结就是力量。

    -------谚语 万众一心 其利断金众志成城风雨同舟 和衷共济 精诚团结 齐心协力群策群力 同心协力 同舟共济 万众一心 患难与共众志成城齐心协力 同甘共苦 上下齐心 互相支持 万众一心 众志成城 同心同德 同舟共济 风雨同舟群策群力 同心合力 共同进退你可以用一个服务号,微信上面的,是叫一号查询,这个里面可以查到更多的。

    5.关于公平的谚语

    1、公生明,偏生暗。——先秦《荀子•不苟》

    译文:公正就政治清明,偏私则政治黑暗。

    2、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先秦《韩非子•有度》

    译文:惩罚有罪过的人,即使大臣也不能放过;赏赐做好事的人,即使平民百姓也不能漏掉。

    3、衡之于左右,无私轻重,故可以为平;绳之于内外,无私曲直,故可以为正。——先秦《淮南子•主术训》

    译文:考察左右的人,任用没有偏私,才可以算作公平;监督朝廷内外,判别是非没有偏颇,才可以算作正直。

    4、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先秦《礼记•礼运》

    译文:在圣人治理的时代,天下是公有的。

    5、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先秦《淮南子•修务训》

    译文:执政者如果公正无私,发一句话万民都会一致赞成,万众一心,团结奋斗。

    6.合同的概念

    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试论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完成约定的义务,如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报酬或价款、完成工作、保守秘密等。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之所以要磋商和订立合同,以自己的某种具有价值的东西去与别人交换,无非是期望能获得更大的价值,创造更多的财富。

    而这一价值能否实现,完全有赖于双方订立的合同能否真正得以履行。如果仅仅是订立了合同而没有实际履行合同,那么不但为争取签约的所有努力都会付之东流,而且还可能招致经济上和信誉上的严重损失。

    因此,履行合同是实现合同目的最重要和最关键的环节,直接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因此也使履行问题成为合同法实践中最容易出现争议的问题。 尽管合同的履行问题非常重要,但《合同法》不是操作手册。

    因而《合同法》本身并不能提供现成的方案给当事人,指导其履行合同义务。事实上,现实生活千变万化,合同更是差万别的,法律即无法包罗万象地对纷繁复杂的问题作出规定,也不能越俎代庖地替合同的当事人对履行问题作出规定,否则就违背了合同自由的根本原则,这也必将使《合同法》无法实现自身的功能。

    因此《合同法》规定了合同履行基本原则,以指导当事人具体地去实现合同,处理现实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形。合同履行原则作为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首先,合同履行原则具有抽象性。合同履行原则并未明确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

    反映的是法律对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及价值评判,它的精神、宗旨是由合同履行的具体条文来实现的。其次,合同履行原则具有指导性。

    是指导当事人正常完成合同义务的基本法律准则。再次,合同履行原则是对当事人完成合同义务普遍适用的准则。

    合同履行原则不是仅适用于某一类合同履行的准则,而应是对各类合同履行普遍适用的准则,是各类合同履行都具有的共性要求或反映。 一、全面履行原则 《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

    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因此,合同当事人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是自明之理。

    法律谚语中有“契约必须遵守”的说法,而我国早先颁布的《民法通则》第88条第1款也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尽管《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相对应的规定在用词上有“全部”和“全面”的差别,但实际上表达了相同的意思。

    可以认为,新《合同法》在合同履行的问题上确认全面履行原则是对合同法基本原理的强调和重申。在合同履行的问题上,我国曾经奉行过实际履行原则,是否全面履行原则就是实际履行原则呢?答案是否定的。

    全面履行原则和实际履行原则尽管有相同之处,但两者不是从同一个角度来认识履行的。按照实际履行原则,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合同当事人就必须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不允许以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代替实际履行。

    计划经济是决定实际履行原则的原因和主要理由,一旦脱离了计划经济,实际履行就失去了其作为原则的意义,而只是作为在特定情形下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方法。全面履行原则在要求合同当事人按合同标的履行合同义务这一点上和实际履行原则的要求相同,但其并不禁止合同当事人变更和解除合同,也允许通过承担违约责任来代替实际履行,因为这也是合同自由的一部分,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应该注意的是,全面履行原则尽管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但这只是一个总体性的要求,我们要避免以单一、片面的观点来理解全面履行原则,而这也正是我国《合同法》在合同的履行中规定另一个重要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理由。 二、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此规定可以理解为在合同履行问题上将诚实信用作为基本原则的确认。从字面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以“诚实商人”的形象参加经济活动。

    从内容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确定的内涵,因而有无限的适用范围。即它实际上是一个抽象的法律概念,内容极富于弹性和不确定,有待于就特定案件予以具体化,并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修正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从功能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兼有法律调节和道德调节的双重功能,在当事人就合同发生争执时,赋予法官较大的公平裁量权,如同给予了法官一张空白委任书,可以由法官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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