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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诗词学会会员名单

    1. 中华诗词学会的理事成员

    2015年8月20日上午,中华知诗词学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全国政协常委会会议厅隆重开幕。8月20日下午的选举和大会闭幕式由李文朝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学会章程》和学会财务工作报告。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法定程序产道生了213人的新一届理事会、71人的常务理事会和学会领导班子。

    会长:郑欣淼

    中华诗版词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文朝

    副会长:代雨东、李树喜、张克权复、陈文玲、范诗银、林峰(北京)、罗辉、周啸天、赵永生、胡迎建、贾学义、钱志熙、高昌、彭崇谷

    秘书长:林峰

    2. 中国诗词协会的协会成员

    顾问:萧宽、郭晶、百钟翔、萨日娜、张驰、僧桂起、周梦诗、李军(易水长虹)、吴汉卿、黎尚谷(谷阳道人)、傅占魁(岭梅)、包徳珍(渔度艇丽人)

    会长:黄莽(山水悟道)

    宣传部主任:吴丹

    组联部主任:

    秘书长:谢永旭

    副会长:张秀军、汪俊辉、顾元隆、云四贵、吴成立、李正国、高四龙、张金英、郑万才、唐塘、梁晗曦、

    罗雪、田红春、闫汝明、徐振兴、

    理事:郭军民、朱宪华、韦志勇、知李润锋、吴俊良﹑王荣太﹑高浩澜、潘龙文﹑程胜利﹑程礼银﹑王恒﹑张川﹑杨扬﹑张景彪﹑孔晓华﹑田安琪﹑黎志勇﹑师红儒、张东昌道、田洪国、路吉全、郝秀琴、李明哲、黄弋石、陈丽版华、崔文魁、颜贤风、吴文英、刘玉猛、徐思宁、曹红阳、童永芬、雷士奇、沙维洪、孙书中、王学军、龙开胜、杨明臣、陈联合、李洪海、沈一丹、吴畅燊、高昆、颜昭莲、钟荭权、颜振卿、李雪莹、罗永义、胡杉杉、

    3. 中国诗歌学会的理事成员

    第二届理事会

    会 长:臧克家

    副会长:牛 汉、吉狄马加、朱子奇、李 瑛、杨子敏、郑 敏

    柯 岩、晓 雪、绿 原、野 曼、屠 岸、蔡其矫

    秘书长:张同吾

    副秘书长:祁 人(常务)、李小雨、桑恒昌、黄锦奎

    第三届理事会

    会长:雷抒雁

    副会长:高洪波、韩作荣、叶延滨、杨牧、李小雨(女)、李松涛、吴思敬、阿尔泰(蒙古族)、程步涛、骆英、曾凡华、傅天琳(女)

    秘书长:李小雨(兼)

    4. 现任中华诗词学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都有谁

    中华诗词学会第四届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会长:郑欣淼常务副会长:李文朝副会长(以姓氏笔画为序):代雨东、李树喜、张克复、陈文玲、范诗银、林峰、罗辉、周啸天、赵永生、胡迎建、贾学义、钱志熙、高昌、彭崇谷秘书长:林峰(兼) 中华诗词学会四届一次会长会议明确了会长领导分工决定了学会机关主要人事安排会长郑欣淼:主持学会全面工作常务副会长李文朝:协助会长主持学会日常工作副会长兼秘书长林峰:协助会长、常务副会长主持机关日常工作副秘书长沈华维:协助秘书长工作副秘书长黄小甜:协助秘书长工作副秘书长周清印:协助秘书长工作副秘书长包岩:协助秘书长工作副秘书长萧丽:协助秘书长工作。

    5. 中国诗歌协会要怎样加入

    申请入会 个人会员 申请者须在国家管理部门获准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或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过一定质量和数量的诗歌作品,或在国家管理部门核准的正规出版社出版过诗歌作品集。

    长期从事诗歌编辑、教学、组织、传播工作,成绩突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学会,具体如下: 1.在国家管理部门获准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诗歌作品不少于20首; 2.在国家管理部门获准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诗论、诗评不少于2万字; 3.在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原创诗歌作品点击数不少于5千次,诗评、诗论不少于2万字; 4.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和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诗歌理论研究与诗歌批评作品不少于万字,或出版有诗歌相关理论研究与评论著作; 5.在诗歌翻译领域有一定成就、贡献或实践经验。

    在专业学术报刊和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上发表过独立翻译的诗歌作品20首以上,诗论、诗评不少于1万字。有独立翻译出版文学专集、著作出版。

    翻译作品须为近期译作。 6.在诗歌编辑相应岗位工作10年以上。

    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诗歌作品,工作成绩突出,在诗歌界、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7.在省级文联、作协、诗歌协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或在地县级以上文联、作协、诗歌协会类组织专职从事诗歌组织工作。

    对促进中国诗歌繁荣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 8.在省级或地市级以上传媒传播界担任主要领导职务,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网络传播媒体,利用不同的表演形式系统传播诗歌艺术,繁荣诗歌文化。

    团体会员 团体会员的成员是由诗人、诗歌爱好者组成的诗歌创作组织;组织负责人热心于诗歌创作,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组织的诗歌创作活动活跃,积极。一旦成为团体会员后,团体会员召集人在下届选举中将被推举为中国诗歌学会理事。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可申请成为学会团体会员: 1.各地省、市、县级民政厅核准成立的诗歌学术团体,协(学)会组织,可自愿申请加入团体会员; 2.民间自发组织的诗歌团体,如诗社、文学社,其组织内成员须有50人(含50人)以上为中国诗歌学会个人会员。 参考资料: 审批程序 1. 中国诗歌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诗人,每两个月审批一次新入会会员,而后提交驻会会长办公室审核通过; 2. 审核通过后,将由学会秘书处通过电话、网络等媒介通知申请人员,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具体入会事宜。

    3. 新会员名单将在中国诗歌学会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诗歌学会-中国诗歌学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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