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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什么岗位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主管全校实验室综合事务管理和仪器设备等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高校实验室和物资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学校发展规划与目标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学校实验室建设的规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验室与设备建设的年度计划;负责学校“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论证工作。

    三、负责制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指导、协助各院、系进行实验室的新建、调整、撤并及考核评估工作,检查、督促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参与国家实验室、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以及科技创新平台的管理。

    四、负责全校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购置的论证、审批工作。

    负责非教学自制设备的论证、审批、管理。

    负责学校教学设备经费、实验室室内维修经费和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预算、分配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校教学、科研及行政办公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管理(包括设备增置、调拨、报损报废、外借等审批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院(系)对仪器设备的帐、物核对,协助有关部门和院(系)做好仪器设备的清产核资工作;对实验室低值耐用品、两用品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信息化、网络化,以及协作共享、对外开放工作;负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效益评估工作;负责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维修、测试经费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实验技术与管理队伍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实验技术与管理队伍建设培训计划;核定编制和岗位,并制订相应的绩效考核办法,协助考核。

    八、负责外资贷款项目的执行和管理,接受相关国际组织及教育部贷款办的例行检查和评估。

    九、负责办理国内组织及个人捐赠物资的申报与管理等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扶贫捐赠工作。

    十、负责全校实验室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实验室内部有毒、剧毒化学物品、放射源、生物废弃物等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工作人员的营养保健审批和发放工作的管理。

    十一、会同人事部门,做好实验室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以及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会同保卫部门严格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负责全校相关实验室的对外分析测试服务管理及收费工作和计量认证等资质管理工作,对外履行浙江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的职能。

    十三、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十四、正确、及时完整地向学校报送各类信息并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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