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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管理体制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实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学前教育纲要》及有关学前教育法规,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坚持和完善园长负责制,建立和健全科学的考核制度,在园内形成竞争、激励机制,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力争使我园成为管理理念先进、保教质量领先、具有个性特色的乡镇幼儿园。

    (二)、改革的目标、任务

    实行园长负责制与党支部监督、保证教职工民主管理的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

    以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中心,修订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人事、考核、奖励、工资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形成教职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的良性循环,达到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工队伍素质和幼儿园整体素质的提高。

    1、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合同制,建立幼儿园岗位聘用,形成幼儿园自主用工,以聘任形色确定和保障幼儿园与教职工双方责、权、利的新型劳动人事制度。

    2、以岗位管理为主,实行落聘待岗和末位考核淘汰制,形成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能上能下,人才流动的岗位竞争机制。

    3、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建立幼儿园发展,效益变化与教职工实绩挂钩的奖励工资增减调节机制和内部考核分配的激励机制。

    (三)、内部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实行园长负责制

    园长负责制是园长对保育、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的完整的领导体系。

    园长负责制的核心是“责任制”,即实行职、责、权的统一。

    所谓“职”指园长的工作岗位,担任的领导职务及其在幼儿园行政机构中合法地位的统一。

    所谓“责”指园长应负的责任、工作、任务,履行职责是园长应承担的义务,主要责任可归纳为政治责任、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所谓“权”,指园长的法定权利,行其权才能负其责。

    概括起来园长应有“四权”,即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财务权。

    实行园长负责制可以使管理幼儿园的责任和相应的职权统一于园长一身,有利于建立层层岗位责任制,推行目标管理,达到指挥通畅提高工作效能。

    园长负责制要求园长在党和国家统一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的指导下依据本园的具体情况和自己幼儿园的风格,选择最佳办园方案,使保教质量及办园水平逐年上一台阶。

    实行园长负责制的同时,实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如:园长室下设教研组、总务处、后勤组等。

    各层级应本着对幼儿园负责的精神,在园长的领导下,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令畅通。

    2、实行经费年预决算制

    经费预决算制是指对教育行政部门拨款及幼儿园事业性收入年初作出预算计划,初步估算学期经费使用趋向比例等,使经费使用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

    年末对本年度经费使用情况作出决算,对下一年经费使用情况作出正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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